一、信息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40915修订版).doc

一、信息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40915修订版).doc

  1. 1、本文档共1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一、信息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40915修订版)

PAGE  PAGE 19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评定办法(2014.09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培养创新型人才,鼓励学生多样性与个性化发展,促进在各方面有优秀表现的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结合学院实际,依据《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二章 评定说明 第三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种类为: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 (二)学业进步奖学金; (三)学术创新奖学金; (四)社会实践奖学金; (五)志愿服务奖学金; (六)社会工作奖学金; (七)文体优秀奖学金。 第四条 第三条列举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 第五条 第三条列举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第六条 参评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当学年度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一)违反学院或学校纪律规定者; (二)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有挂科者; (三)在校园网等网络媒体发布或转发不当言论,引发负面影响者; (四)受学院通报批评1次以上(含1次)者; (五)政治思想素质与纪律意识总分未达到7分以上者; (六)未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或已办理请假手续但未经批准,且开学时本人未按时返校报到注册者; (七)在学期间,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者。 第七条 政治思想素质与纪律意识(基准分7.5分,最高分10分)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和政治时事学习(包括党团生活、团校学习、团员评议、党章和邓理学习小组学习、固定观众等活动)。(基本分5分) 1、党员主要以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及出席各种有关会议的考勤状况为标准。无故缺席一次扣0.3分;若未能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应酌情扣分。此项由党支部书记操作,可扣至0分。 2、团员主要以是否参加党章、理论学习小组的学习及团支部活动为标准。无故缺席一次扣0.3分,团员评议缺交自评小结的扣0.5分,由系团总支组织部根据各团支部组织委员提供的数据统一操作,可扣至0分。 3、非团员须参加团组织各项活动,参照本条(2)项加减分。 4、所有由校、院、系组织的时事政治学习缺一次扣0.3分,此项由各班级统一操作, 可扣至0分。 5、在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党章学习小组、团校教育)中受学院表彰(被评为优秀学员)加0.2分;政治德育课程成绩85分以上每门加0.2分。 6、学校安排的会议、报告等固定观众安排中,缺席一次扣0.2分。 7、在军训中,被评为校军训优秀学员,当年度测评加0.5分。 8、本年度被评为先进集体(如团总支、班级、团支部、团队等)的,该集体成员均按省部级及以上、校级、院级分别加1、0.6、0.3分;同时拥有多个集体荣誉,只选最高等级记分,不累加(如同时评为红旗团总支、红旗团支部,不累计加分,只记一个)。集体被评为最差或通报批评以上处分或处理,该集体成员均按学校级别、学院级别分别扣1分、0.5分。 9、本年度被评为易班先进集体的,该集体成员均按省部级及以上、校级、院级分别加1、0.6、0.3分。 (二)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搞好内务卫生。(基本分1分,最高分2分,最低分负2分) 认真执行、遵守生活社区规章制度,文明住宿,保持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保持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可得基本分0.5分。 因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被评为周优秀宿舍的每次加0.05分,最高加0.5分;被评为周不合格宿舍的每次减0.05分,最高减0.5分;获得校或院级年度最佳宿舍称号,加0.5分;获校或院级年度最差宿舍通报,扣0.5分。 (三)学习态度端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基本分1.5分,最低分负1.5分) 每旷课一节即扣0.1分,迟到(或早退)四节按旷课一次论处。校、院、系要求必须参加的讲座、会议等,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席者每次扣0.1分。 由院学生会科技学术部和各团总支根据缺课记录及活动点名记录统一操作扣分。 (四)开学未能按时返校报到注册但已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经班主任和分管系副主任签字同意,并事先将请假条提交给辅导员和教学秘书)扣0.5分。 第三章 奖励条件 第八条 凡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除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其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 基本原则: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采用

文档评论(0)

yyongrjingd7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