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悖论逻辑原理.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大自然悖论逻辑原理

 PAGE \* MERGEFORMAT 5 大自然的悖论逻辑原理 ——解读《宇宙悖论原理》 张无说 (摘要)宇宙事物的本质关系属性同时具备“不矛盾”和“矛盾”的双重性质,因此形成了一切事物“既不矛盾又矛盾”的自相矛盾的关系属性,并且产生出逻辑法则本身“不矛盾律”与(全新的)“矛盾对立律”之间“既对立冲突却又和谐共存”的自相矛盾关系,这就是“逻辑法则体系悖论”(“悖论逻辑法则体系”),由此成为了“宇宙悖论原理”。这一原理是宇宙事物的根本归依和出处,具有基础认识论的普遍意义。文中还介绍了相互矛盾、自相矛盾、悖论定义等等。 【关键词】 不矛盾;矛盾;相互矛盾;自相矛盾;悖论;逻辑法则体系悖论 一、不矛盾与矛盾 这个世界的逻辑关系有两个极端的立项:不矛盾与矛盾。 在大自然中,一个正方的“不矛盾”,与另外一个反方的“不矛盾”,两者之间就会自然地形成“矛盾”关系。可以说,一切矛盾关系的形成皆是如此的! 传统上,人类采用了形式逻辑“三大定律”来定义和解释“不矛盾”。 “不矛盾律”的公式A≠B(A就是A,B就是B)。另外还有“同一律”A=A,“排中律”A或者非A,表达的意思也基本是一致的。 这里有一件值得特别注意的事情,前人并没有给出“矛盾对立律”及其公式。 在此,《宇宙悖论原理》给出了全新的“矛盾对立律”及其公式(详细阐释参见原书)。 值得注意,矛盾对立关系天然地具有两种形式:相互矛盾,自相矛盾。 相互矛盾是指相反对立的不同事物之间的矛盾,自相矛盾是指同一事物自身的矛盾。 因此,“矛盾对立律”包括了“相互矛盾律”和“自相矛盾律”两种形式。 1、“相互矛盾律”:A∧B。A对称于B,或有A必有B(注:符号“∧”代表对称、并列、对立的意思)。 比如:有正就有反。有黑就有白。有大就有小。有矛就有盾。 2、“自相矛盾律”:A=B。A即B,或“既A既B”。 比如:人既是物质的同时又是精神的。量子既是波同时又是粒子。 依据“矛盾对立律”,还衍生出了“不同一律”、“不排中律”。 “不同一律”A≠A。比如:物质是指无机物同时也是指有机物。人是指男人同时也是指女人。 “不排中律”A又非A。比如:方向既有上又有下。温度既有冷又有热。自然界既有生物又有非生物。 请注意,以上“矛盾对立律”、“不同一律”、“不排中律”是与传统形式逻辑“三大定律”相反对立的逻辑定律。 二、宇宙逻辑新的“三大基本定律” 事物的“不矛盾”状态其实也拥有两种形式:不自相矛盾,不相互矛盾。但可以采用同一条逻辑定律公式A≠B来进行表述。 因此,针对宇宙事物的不矛盾形式和矛盾关系的逻辑定律表述公式可以简化为三条: 不矛盾律A≠B。 相互矛盾律A∧B。 自相矛盾律A=B。 依据这“三大基本定律”,我们就可以认识清楚任何一个事物自身独立存在时的不矛盾状态,同时可以认识清楚不同事物之间,或者同一事物本身天然拥有的矛盾对立关系,进一步还可以认识清楚任一事物自身同时具备的不矛盾和矛盾的双重本质属性。 三、宇宙事物的“第一矛盾”关系 从前,传统的形式逻辑“三大定律”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在我们的思维认识中建立起一个绝对确定、单一独立的“不矛盾”原点(事物)。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采用“不矛盾”的方式去确认自己身份的唯一性,以及清楚地去界定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每一件事情。 但是,宇宙事物本身还天然地具备“矛盾”对立的属性和关系。比如:量子既是波又是粒子。人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宇宙既是整体同一的也是万事万物局部对立的。另外,还有正与反,黑与白,左与右,前与后,生与死等等矛盾对立关系。 因此说,“矛盾”也就像“不矛盾”一样,同样是无处不在的。 就这样,我们惊讶地发现“不矛盾”和“矛盾”两者是先天性同时并存的,是一在俱在、不可分离的。它们彼此互为对方的参照系,形成了一方“呈现”出来的时候,另一方必然作为“背景”的紧密依存关系。 也就是说,“不矛盾”和“矛盾”(包括了相互矛盾和自相矛盾)是宇宙事物天然同时固有的关系属性,任何一个事物皆同时具备着这样的双重特征和本质关系属性! 到此,宇宙事物基础的矛盾关系已经不仅仅是传统上人们一般认为的“矛”与“盾”之间的对立冲突;而是首先可以将“不矛盾”作为矛,再将“矛盾”作为盾,由此形成“不矛盾与矛盾”的自相矛盾关系。 这就是宇宙事物本身最为基础、简单、本质的矛盾关系属性定位。 可以说,“不矛盾与矛盾的自相矛盾”关系,成为了普天之下的“第一矛盾”关系,这是所有其他矛盾关系的“祖宗”;因为一旦没有两个正与反相对的不矛盾,就根本不可能够建立起任何一对矛盾关系;反过来看,一对矛盾关系却正好可以拆解成为两个正与反的不矛盾。这就为(完备化的)矛盾关系学说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附 1 宇宙事物皆具有“既不矛盾、又矛盾”的双重特征 “不矛盾与矛盾的自相矛盾”关系,这是一个根本

文档评论(0)

ktj82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