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二章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
第二章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 2、申请建筑许可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1)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
《建筑法》第8条规定了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p29)
(2)领取建设工程许可证的法律后果:
(二)建筑工程从业者资格
1、国家对建筑工程从业者实行资格管理:
2、国家规范的建设工程从业者
(1)建筑工程从业的经济组织:; 这些经济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
(2)建设工程的从业人员:
(3)建设工程从业者资格证件的管理:
三、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
(一)建筑工程发包
1、发包方式:直接发包、招标发包。
招标:是业主对自愿参加某一特定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进行审查、评 比和选定的过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
2、建筑工程公开招标的秩序:发布招标公告、认真评标、择优选定。; 3、发包单位发包行为规范:
4、发包活动中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权力的限制:
《建筑法》24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 位将招标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5、禁止肢解发包
《建筑法》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 发包。
(二)建筑工程承包
1、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
《建筑法》26条规定:承包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 等级许可范围的业务范围内 承揽工程。
2、联合承包
《建筑法》27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 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 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禁止建筑工程转包
《建筑法》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建筑工程分包
《建筑法》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四、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一)建筑工程监理的感念
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二)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三)工程监理人员的权力与义务
(1)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质量要求 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2)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 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四)建筑工程监理合同
1、监理合同的概念:
2、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构成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5年10月9日联合发布了《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组成:
(五)监理单位责任
(1)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履行监理义务,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五、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制度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
建筑工程质量: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二)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制度。
1、国家建设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2、省、自治区、直辖市键位和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要 职责: (p34)
3、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责: (p34)
(三)建设工程质量责任
1、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及设备供应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5、返修和损害赔偿;(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和内容
1、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
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现浇箱梁技术安全交底.doc
- 1 道路水泥的特点及切缝缩缝.doc
- 合同练习题(学生版).ppt
- 连续箱梁悬挂施工.doc
- 建设法规: 建设工程发、承包与招、投标法规.ppt
- 水泥混凝土面板.doc
- 钢砼组合箱梁桥面板施工方案(丹平快速二标).docx
- 2015年新技术培训课件.ppt
- 路面M4.5配合比1.doc
- 无砟轨道施工机具.ppt
- 2024年度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docx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4个带头方面.docx
- 市府办(政府办)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会后综合情况报告.docx
- 在2025年市司法局信息宣传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docx
- 在2025年全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的讲话.docx
- 在2025年全区工业、住建大规模设备更新推进会上的讲话.docx
- 党支部2024年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总结报告_1.docx
- 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docx
- 镇党委书记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1.docx
- 党支部2024年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总结报告.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