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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管理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 一、 概 述 ; 二、为什么要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 ; 2005年,采取整群分层抽样方法,抽查52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发现托幼机构存在人员不培训、卫生保健设施及卫生消毒不达标、卫生保健制度执行不力等现象, 普遍存在重教轻保。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涉及多部门、多系统、多专业, 建议国家建立健全配套法律法规及监督管理机制, 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对从业人员加强专业培训, 提高法律意识, 促进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水平及人员素质整体提高。 ; 2010年9月, 共调查幼儿园330个, 有保健医生的占47.27%, 厨房有卫生许可证的占47.57%, 有保健室的占56.06%, 有隔离室的占40.91%, 每班配备消毒柜的占55.15%,盥洗室与厕所分开的占19.39%, 活动室与卧室分开的占53.94%, 保健设施齐全的占17.27%。 调查儿童31834人, 在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期间, 传染病发病率为1.90%, 意外伤害发生率为0.46%; 龋齿患病率为15.99%,贫血患病率为2.79%, 营养不良率为1.96%。 说明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状况不容乐观。 ; 1、依法服务的客观要求,《母婴保健法》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2、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存在的问题和儿童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3、社会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需求增加,依法管理、依法服务势在必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6月30日,国务院令第308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3月 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2010年11月1日实施。 《湖南省实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细则》(湘卫妇社发[2011]15号;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六章监督管理 ? 第三十八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病预防等。 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组织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制订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细则,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 (1)省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全省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的质量监督;; (2)各市州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托幼机构的业务指导,对辖区各县市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评估,指导建立示范性托幼机构,开展示范性培训,负责对辖区托幼机构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3)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对辖区托幼机构保健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对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五官保健、安全管理、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和卫生保健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负责托幼机构儿童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定期召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 ;(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督促托幼机构加强预防控制措施,发现传染病患儿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指导其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四)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七) 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均应接受卫生行政部门、业务指导部门的指导和卫生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 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条件 1、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 2、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3、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取得卫生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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