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 行政行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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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节 行政行为

第三节 行政活动的方式 ; 案例回顾: 7月11日,成都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联合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公安局等6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近期整治打捞“地沟油”的情况:在为期半个月的“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中,截至目前共查处6起非法打捞“地沟油”行为,行政拘留9人。   6月22日,成都市公安局联合市水务局、城管局发布通告,严禁在下水道内打捞“地沟油”。警方通过对街面巡查、天网监察和对餐饮一条街重点抽查发现,仍有人顶风作案。24日23点,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华兴街巡查时发现男子陈某正在窨井边打捞“地沟油”。27日22点,成都市成华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天祥寺街发现,陆某某和徐某某在路边下水道掏“地沟油”。公安机关对上述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一、行政行为的涵义;行政行为的要素;二??行政行为的特征 ;三、行政行为分类:   1.以行政行为针对的抽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2.以行政行为受法规范约束的程度为标准,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法实施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等,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适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3.以行政行为的内容对相对人产生是影响是否有利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授益性行政行为与负担性行政行为。   授益性行为是赋予相对人权利或者免除义务的行为,例如颁发许可证、发放抚恤金等;   负担性行为是为相对人设定义务或剥夺权益的行为,例如责令排除污染、责令拆除违章建筑、罚款。 此外,行政行为还可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等。;案例;行政行为与行政事实行为;行政行为vs司法行为;行政行为与政治行为;三、行政行为的内容 ;1、设定权利和义务;2.撤销权利和免除义务;3.变更法律地位 ;四、行政行为的分类;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vs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区分的意义;2、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 案例: 某市某纺织厂是该市用水大户,1999年7月取得合法取水许可证,月取水量为110万吨。2000年6月,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经市政府批准,作出《某市节约用水规定》,其第5条规定, 全市所有取水单位的取水量需由市节水办核准,并由市节水办下达取水计划。该规定生效后,市节水办批准市纺织厂的月取水量为90万吨,并对市纺织厂下达了《取水计划通知书》。市纺织厂认为,根据本省人大通过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某市水利局是有权颁发取水许可证的行政主管机关。本厂已于1999年7月在市水利局合法取得了月计划110万吨的取水许可证,市节水办作出的《某市节约用水规定》以及下达的《取水计划通知书》属于超越职权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取水权利,直接影响了本厂生产和职工生活。2000年9月22日市纺织厂以某市节水办为被告向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市节水办作出的《某市节约用水规定》和已下达的《取水计划通知书》。 问题: 某市节水办作出的《某市节约用水规定》和下达的《取水计划通知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法院会满足某市纺织厂的诉讼请求吗?为什么?;3、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案例 王某,男,1999年4月出生。2005年王某要求进入其住所地某小学接受义务教务,该小学拒绝接受。理由是,该小学所在辖区教育局制定的当年招生方案规定,该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10个月,而此儿童至2005年8月30日新生入学前只有6周岁4个月零10天。王某的父亲认为其子已经达到《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的应当入学的年龄(6周岁),该小学拒绝接受该儿童入学,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在多次与该小学交涉未果的情况下,王某的父亲遂多次找区教育局处理此事,教育局一直对此事置之不理,于是以王某为原告,以该区教育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区教育局对该小学拒绝接受王某入学一事作出判决,保护王某的受教育权。 问题:针对该案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区教育局已经由 工作人员口头向原告作出答复,且其答复是根据其制定的招生计划作出的,是符合有关规定的。另一种意见认为,区教育局负有保障其辖区内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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