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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省青少年拳击锦标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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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省青少年拳击锦标赛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7月或8月在凉山州民族体育馆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待定(另行通知)。 二、参加单位 各市、州。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甲组:44—46kg、48kg、50kg、52kg、54kg、57kg、60kg、63kg、66kg 、70kg、75kg,81kg以下共12个级别。 (二)女子甲组:44—46kg、50kg、54kg、60kg、65kg 、71kg,共6个级别。 (三)男子乙组:42—44kg、46kg、49kg、52kg、55kg、58kg、63kg,74kg以下共8个级别。 (四)女子乙组:42—44kg、47kg、50kg、53kg,共4个级别。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按照省体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川体青〔2016〕57号)要求进行有效注册。 (二)参赛运动员须在所属地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各参赛队最多可报男子运动员16名、女子运动员11名。参赛运动员10名(含10名)以上的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医生1名;参赛运动员9名以下的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医生1名。 (四)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 1、男、女甲组:2000年至2001年出生者。 2、男、女乙组:2002年至2003年出生者。 (五)各参赛队可分别在甲组两个级别和乙组两个级别报2名运动员。 (六)最小级别重量不能低于三公斤,(42—44kg、44—46kg不能低于最低重量),称重时可裸称或穿内衣称,不可穿外衣。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由四川省拳击协会统一制作的拳击运动员手册。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必威体育精装版拳击竞赛规则(十分制)。 (二)运动员赛前必须通过大会医务组复查,经大会医务监督认可方能参赛。 (三)比赛采用混抽、单败淘汰制竞赛办法。 (四)男子甲组比赛3个回合,每回合3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女子甲组比赛4个回合,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乙组比赛3个回合,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五)比赛使用大会统一准备的拳套、头盔、护手绷带;运动员自备护齿和护裆。 (六)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比赛。 (七)为了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女运动员必须配带发网或泳帽,否则??得参赛。 (八)比赛前将进行身体素质和拳击基本技术测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身体素质测试:男子女子100米跑、男子1分钟俯卧撑、女子30秒仰卧起坐。 2、拳击基本技术测试:2分钟跳绳、1分钟直拳技术。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级别均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第3、4名并列,第5至8名并列)。参赛人数不足9人的级别,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1名录取名次;参赛人数不足3人的级别,不录取名次。 (二)男、女团体总分均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以各队获取名次得分之和计算,计分方法:第一名:13分;第二名:11分;第三名:9.5分;第五名:6.5分。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队须通过《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于2017年 5月10日开始,比赛前30天截止。报名截止后不能更换人和调整级别,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各参赛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的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参赛: 1、县级以上医院近三个月内体检证明(包括:脑CT;心电图)。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女甲未孕证明。 (三)各参赛队报到时教练员须出示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专业培训证书。 八、经费 各参赛队正编人员每人每天交食宿费80元,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九、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拳跆运动管理中心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竞字〔2014〕172号《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其它 (一)各参赛队应在报名时确定本队参赛级别(必须符合竞赛规程要求)不得更改。 (二)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在所在地办理好体检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事故,均由各参赛单位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规定处理。 (三)比赛结束后10天内,承办单位负责将秩序册、成绩册(各5份)和赛区工作总结(2份)上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并将成绩册(3份)及时寄发给各市、州体育主管部门。比赛结束后一周内,项目管理员负责将秩序册、成绩册的电子文档上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四川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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