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11年上期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重点提纲.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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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11年上期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重点提纲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考试占35分左右) 第一部分:客观题重点复习大纲(单选、多选、判断题) 根据历年考试题型分析本章一般客观题占15分左右,请同学们参照以下大纲结合指南复习。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考点:会计法律制度由哪几部分构成?分别掌握由谁颁布?什么时候颁布?颁布的内容是什么? 1、会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由谁颁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 (2)颁布内容:《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3)颁布时间: 《会计法》颁布于1985,1993年和1999年进行二次修订,目前施行的是1999年修订。 《注册师会计法》颁布于1993年,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 2、会计行政法规: (1)由谁颁布:国务院发布或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2)发布内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3)颁布时间: 《总会计师条例》1990年12月31日颁布,特别规定了设置总会计师的要求和条件。P2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6月21日颁布,特别强调了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报告负责。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由谁颁布: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制度 (2)颁布内容: ①会计部门规章: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②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例: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国务院其他各部门制定会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但须报财政部备案) (3)具体内容及颁布时间: 企业会计制度于2000年12月29日颁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1月27日颁布;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颁布。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1、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地方 2、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①特殊行业报财政部审核批准 ②军队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职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内部会计制度: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处理程序规范、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定额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重点)P13  三、会计核算 (一)依法建账 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1、会计账簿的设置: ①总账 ②明细账 ③日记账 ④备查账:各种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有关应收、应付账款的备查簿或担保、抵押备查簿等 2、登账的基本要求: ①经审核的会计凭证才能登账 ②登账按记账规则(连续编号、不隔页、跳行等)进行,错误更正处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盖章 ③电算化单位也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④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⑤禁止账外设账(强化内部管理的管理会计账簿除外)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1、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合同或协议除外)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且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制度等)的规定 ※伪造—无中生有 变造—用涂改、挖补等手段篡改事实 虚假—以假乱真 3、电脑软件及生成的会计资料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三)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事项。 (四)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和会计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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