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管理实施建议.docVIP

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管理实施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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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管理实施建议

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 87号)和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人事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岗位 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行业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2)主要以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行业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指导意见执行。 (6)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6、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7、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8、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到十级职员岗位(附件1)。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9、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10、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 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附件1)。 11、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岗位设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分正副高的,省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区的市和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确需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其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设置数量应相应减少。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待国家有关规定下发后组织实施。 1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其中省属事业单位为3:4:3,设区的市属事业单位为2:4:4,县(市、区)属事业单位为1:3:6,乡镇属事业单位为0.5:3:6.5。具体控制标准另行制定。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3、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辅助岗位。 主体岗位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80%。两个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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