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汇.doc

  1. 1、本文档共2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汇

PAGE  PAGE 6 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环发[2006]114号)(以下简称《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对各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环境监测人员的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方式和结果评定 第三条 持证上岗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样品/样本分析三个方面(详见《制度》第八条)。根据被考核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分类确定具体考核内容,分为监测分析类(包括现场测试、采样、样品制备及实验室分析等)、质量管理类(包括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和综合技术类(包括数据管理、分析评价及报告编写、遥感解析和环境形势综合分析等)三类。 第四条 监测分析类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三个方面。基本理论以笔试的方式进行,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以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所有人员均需进行基本理论考核,考核内容根据申请的持证项目(以下简称申请项目)而定,应涵盖申请项目的基本要求。 考核方式原则上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对男同志年满50周岁、女同志年满45周岁、且从事监测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人员可开卷考试。 (二)现场考核采取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样品分析指对标准样品或实际样品的测定,有标准样品的项目,原则上进行标准样品的测定,没有标准样品的项目,采取实际样品测定、加标回收实验、留样复测等方式进行,样品分析后需提交检测报告。基本技能考核通过实际操作、查看报告和提问等方式进行。 现场考核项目在所申请的项目中抽考。考核项目的确定以具有代表性、尽量覆盖被考核人的实际能力为原则,抽考项目的数量一般不少于本人申请项目的30%,新持证项目的抽查比例应大于已持证项目。 参加国家级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和质控考核且成绩合格或满意、参加标准样品定值且结果被采用的、计量认证现场考核(含获证评审、监督评审和复查评审)抽查项目合格的,三年内(按自然年计算)可以免去相应项目的现场考核,成绩按通过计。 (三)基本理论考核成绩达到试卷总分数的70%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基本技能考核以每个项目的操作过程达到基本要求和回答问题正确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样品分析考核依据分析结果进行判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的考核均合格,则评定为该项目考核合格,其中之一不合格则评定为该项目不合格。 基本理论考核或样品分析考核不合格的,一个月内可以进行一次补考。 (四)抽查自考认定(见第十二条)项目不合格的,则评定该项目不合格,并按不合格项目数的3倍比例增加抽查比例,最终结果评定以抽查结果为准。 第五条 质量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环境监测基本知识、环境保护标准和监测规范基本要求、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分析和现场监测的基本知识和质控措施、数理统计知识、计量基础知识、量值溯源及案例分析等。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同监测分析类人员基本理论考核。 第六条 综合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监测数据的传输及管理知识、环境保护标准和监测规范基本要求、数据合理性判断、监测数据分析评价方法、报告编写要点、遥感解析技术和环境形势综合分析等。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同监测分析类人员基本理论考核。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七条 按照持证上岗考核周期,总站下达考核计划。未列入计划的、被考核单位需要增加的考核,应在拟定考核时间前六个月向总站提出书面考核申请,申请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第八条 总站与被考核单位协商确定考核时间,考核时间至少在上岗证有效截止日期前三个月。被考核单位应在拟定考核时间前三个月向总站递交《持证上岗考核申请表》。 第九条 总站根据被考核单位的申请项目,组建持证上岗考核组,指定组长,并通知被考核单位及考核组成员。 第十条 考核组人数和考核天数根据考核内容的多少确定。考核组一般由3~5人组成,现场考核时间一般为2~4天。 第十一条 考核组长审查《持证上岗考核申请表》。根据考核基本要求和被考核人的申请项目,组织考核组确定理论考试试题以及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的考核项目、考核方式和具体日程安排,并通知被考核单位。 第十二条 被考核单位应在现场考核前完成对被考核人员的培训,并对监测分析类人员的监测能力进行考核认定(简称自考认定);自考认定方式与第四条现场考核方式相同,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和质控考核且成绩合格或满意、参加标准样品定值且结果被采用的,三年内(按自然年计算)其结果可用于自考认定。 被考核单位应在现场考核前两周向考核组提交《持证上岗自考认定表》。 第十三条 考核组确定自考认定项

文档评论(0)

hhuiws148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5024214302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