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宪法”意义考正教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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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宪法”意义考正教程

PAGE  PAGE 19 第一章 汉语“宪法”意义考正? 作者汪太贤,本文初次发表于《现代法学》,2012年第6期。 汉语“宪法词,中国古亦有之。但晚清以前,其故训罕见 中国古代,汉语字辞韵书和经史注疏对古“宪”的训注或释解众多,但据笔者考察,对“宪法”一词的故训仅见《集韵》曰:“周礼悬法示人曰宪法。” ,因而其词义或语义不甚明了。清 末以降,时有考释古语“宪法”的著述,且不乏见解 清末考释古语“宪法”最具见解的是国学大师刘师培先生。 他在1906年发表《宪法解》(后来收录于《刘申叔遗书》中的《左盦外集》内),理据充分,释解令人信服。但该文也重于释宪,对古“宪法”语词的用义及其变化鲜有涉及。(参见刘光汉《宪法解?,《政艺通报》第1号,1906年2月8曰。民国时期,对中国古“宪法”的涵义有卓见的是1930年代史学家陈汉章???他在《古有宪法考》中对 中国古代“宪法”的意涵有详细的疏解,但同样对古“宪法”的用义 无明确解释。(参见陈汉章《古有宪法考》,《国立中央大学半月刊》)第1卷第6期,1930年1月1日。) ,但多数考释者则深怀民族文化的情结,其动机在于力证中国古代已有类似现代意义上的宪法,因 而不乏附会类比之说 在清末,附会之说最为典型的当属立宪派人士汤寿潜。他所著的《宪法古义》一书可谓以今释古之作。该书在中国古制中寻求与西方宪法相似的内容,牵强附会甚明。严复曾对此有一议论可 证“吾近于街头,曾见《宪法古义》一书(1906年),意谓凡西人之宪法,皆吾古先所已有者。大抵吾人本其爱国之意,每见外人好处,总不肯说此为吾国所无,而十三经、二十七史皆其傅会材料,名为尊我,实则大惑。”(严复《政治讲义》,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06年 版,第125页。)在民国,史学家陈汉章可能最具有代表性,他在《古 有宪法考》一文开篇即说“清末年,派五臣出洋,考察各国宪法。谓古国自古无宪法,何其诞而自小也。盖大人患失而惑,如原伯鲁之不说学,不学将落,能无乱乎。敏求好古,率由旧章,何足患文献之不足证,作《古有宪法考》。”(参见陈汉章《古有宪法考》《国立中 央大学半月刊》)第1卷第6期,1930年1月1日。) ,最终未能明确古语“宪法”的真义。而今,中国法学界实用主义的学术追求,已导致古今学术传承的断裂,对法学语词本土渊源和原意的无暇或不屑考释 当代也有少数学者致力于法学古今语词或术语的考辨,且其成绩显著。对汉语宪法古义的考辨最有代表性的著述,如钱大群先生的《“宪“义考略一兼说中国古代无宪政》一文,归纳出了中 国古代“宪”的七种用义,并且揭示出中国古代汉籍语句中“宪法” 的四种语义。(参见钱大群《‘宪’义考略一兼说中国古代无宪政》,载《南京大学学报》1984年第2期;或钱大群《中国法律史论考》,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47—458页。)还如,胡锦光等学者的《宪法词义探源》,总结出我国古籍中“宪”的十种含义: (1)法令、法度;(2)典范、榜样;(3)历法;(4)公布、揭示;(5)效力;(6)思虑;(7)方法;(8)弹劾;(9)司刑狱的中央、地方机构或者官员;(10)朝廷委驻各行省的高级官吏。在细索近代“宪法”之源时,力证古今“宪法”之别。(参见胡锦光等《宪法词义探源》,载《浙江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 ,致使对古语“宪法”的 译释,多用简单的“以今释古之术”将其注解或翻译为“根本法”或“根本大法”。这种译释虽流传甚广,但因根据匮乏,一直使人疑窦丛生。在笔者看来,它在很大程度上曲解了中国古“宪法”语词的真实涵义。 那么,在古代中国“宪法”到底是何意?它作为一个语词或称谓,究竟指称什么?它使用于两千年的中国古代文献中,有无词义的变化?并且,古今“宪法”词义究竟有无同一性和渊源关系?对诸如此类问题,我们有必要做出明确的解答。据此,本文拟对古汉语“宪法”的意义进行考证,以正古汉语“宪法”之义。 一、“宪”字的古义 汉语“宪法”一词首现春秋时期,晚于“宪”字出现数百年之久“宪法”是“宪”的一个衍生语词,自春秋战国始“宪法”与“宪”就共存于多种汉籍文体,甚至同现于某一汉籍篇章,但后者较前者使用频繁和广泛。基于“宪”与“宪法”二词的渊源关系,我们要明了古汉语“宪法”的真正涵义,就必须从“宪”字或词的考察入手。 (一)“宪”的本义 今“宪”字古体即“憲”,在中国何时由何人所造,已不从考据。清末虽有论者说“‘憲’字造于仓颉”[1] 高树.御使高树奏谨释“宪法”二字源委折[N] .大公报,1906 -09 -24(02);申报,1906 -09 -26(03). ,但可能属于推断。古“憲”字的使用最早见 于周代中期 据记载“宪”字最早于周代使用。清道光年间(1820-1830年)出土的西周《大盂鼎铭文》中有“令我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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