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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里镇峨岭完全小学绩效工资试行办法

PAGE  PAGE 9 三里镇峨岭完全小学绩效工资试行办法(试行) (2010年4月修订)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学校贡献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彰显学校品牌特色。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和《南陵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经工会、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并在施行中逐步完善。本方案从2009年元月份开始执行。 一、奖励工资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为依据,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做出突出成绩的管理人员倾斜,稳步推进绩效工资的实施。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讲求可操作性。 奖励工资来源 奖励工资由教育局按照绩效工资总量的30%划拨到学校。 三、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编人员(正副校长由教育局考核发放)。 四、实施办法: 实行先考核后发放。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小组考评、教职工互评、学生评教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 五、实施内容: 班主任工作考核、考勤考核、工作量考核、教育教学管理成果考核、骨干教师考核、学年度综合考核、兼职岗位人员(含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工会委员等) 1、班主任津贴每月在奖励性工资总量中提取5000元(每班每月200元,其中津贴基数为每班每月150元,其余50元全校统筹根据班级人数及期末按照班主任考核细则2:6:2考核结果另行奖励发放) 2、骨干教师考核:(另见骨干教师考核细则,根据学年末考核结果发放) 3、其他绩效工资奖励性工资部分(与教师的工作实效挂钩进行再分配,全年按照两学期的实际工作月数核发。) 主要内容为以下4部分: 考勤工资20%+考量工资30%+教育教学过程30%+考绩工资20%(均为概数) 六、奖励工资发放细则 (一)出勤考核(奖励标准 200 元) 依据《峨岭完全小学教职工队伍规章制度》和学校工作实际,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自2009年元月份起,实行新的出勤奖励工资计发办法,其办法调整如下: 学校将 200 元作为月考勤工资。教师应按时上下班,并在工作时间内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学校继续实行每学期三天公休假制度,教师请公休假必须事先向值班考勤行政干部说明,课程自行安排并报教导处备案。公休假不扣任何费用,若不休公休假,按每半天奖励10元。 1、事假 学校对事假从严掌握,确需请假,应事前办理请假手续,报批备案。事前不能请假,事后不办补假手续,按旷工论处。 (1)事假每天扣除40元出勤考核奖,同时扣工作量考核奖12元,累计计算,扣完为止。 (2)职工请事假每学期累计超过15天,从第16天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发放;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2天,从第23天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2、病假 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持有病历,医院建休证明和本人书面报告到学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不得以建休证明代替请假报告;在特殊情况下,可在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学校则根据病情及建休证明,决定准假天数。如没有提供病假手续,则按事假处理。没有病假证明按事假处理。 (1)教师在病假期间(含因病住院),每天扣除20元,同时扣工作量考核奖12元,累计扣完为止。 (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年不满10年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发放;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发放。 (3)长期病休人员(指患癌症、精神病、红斑狼疮、麻风病)经教育部门组织参与,相关部门鉴定确不能坚持教育教学或其他工作的,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临时请假 临时请假必须与值班行政亲自请假,填写请假登记表,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回来后及时销假,每月临时请假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按时间累计折算成事假。不请假外出,发现后批评教育并且在当月的考勤考核奖中每次扣50元。不允许早退,发现后严肃批评并且在当月的考勤考核奖中每次扣50元。 4、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期间享受学校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但奖励减少婚假期限的教师,按每天2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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