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参考测算公式错误分析.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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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参考测算公式的分析 摘要:银监会发布的流动资金需求量参考测算公式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就该公式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 一、银监会发布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参考测算公式简介 银监会于2010年2月12日发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附有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参考测算方法,包括九个公式,列举如下: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公式1),即流动资金贷款总额=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其中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公式2。 而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公式3。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等等。----关于周转天数和次数的6个公式。 将“公式3”及“关于周转天数和次数的6个公式”等代入“公式2”可以得到:营运资金量=(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上年平均应收账款-上年平均预收账款+(上年平均存货-上年平均应付账款+上年平均预付账款)×上年销售收入÷上年度销售成本]。 二、上述测算方法需要计算大量中间参数,较为复杂,并且至少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未考虑必要货币资金量等因素。 上述测算方法中的“营运资金”定义(营运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与一般的定义存在差别,剔除了与流动资金贷款无关的科目,基本合理。但剔除必要货币资金量是值得商榷的,一般来说一家企业要维持正常经营活动必须保持一定货币资金量。其实《办法》也提到了现金是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之一,但在测算时却未考虑在内。 另外,其他应收款一般与经营活动无关联,仅其中的备用金、差旅费等与经营活动有关但金额一般较小,因此通常可以剔除。但某些企业的其他应收款以及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有较多资金与经营活动相关,此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将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分离出来并在测算时予以考虑。 2、关于营运资金周转次数的“公式3”是错误的。 将“关于周转天数和次数的6个公式”代入“公式3”可以得到:营运资金周转次数=1/(存货/销售成本+应收账款/销售收入-应付账款/销售成本+预付账款/销售成本-预收账款/销售收入)。--存货等省略了“平均”二字,下同。 而我们知道,营运资金周转次数(或者说周转率)的定义是年销货净额与营运资金之比,反映营运资金在一年内的周转次数,其计算公式是:营运资金周转次数=销售收入/营运资金=销售收入/(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由于银监会的公式最终要计算合理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因此银监会对营运资金的定义略有不同,剔除了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据此可得:营运资金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 上述两个公式计算出的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相等的,只有在“销售成本=销售收入”或“应付账款=存货+预付账款”时才会相等。而第二个公式是公认的公式,是根据营运资金周转次数的定义得到的,那么银监会公式显然就是错误的了。 “公式3”是怎么想出来的呢?我们结合“公式3”和“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可以得到:营运资金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想必正是认为该公式成立,所以才得到“公式3”的吧。确实,该公式乍一看很合理,迷惑性相当大,某些营运资金缺口理论中也会用到这种想法,但是那只是为了让人得到直观的认识而已,实际却是错的,原因是几个“天数”中,有的是用销售收入计算的,有的是用销售成本计算的(具体参见“关于周转天数和次数的6个公式”),计算口径不一致,导致几个“天数”相加得到的并非营运资金周转天数而是无意义的数字。举例来说,假设销售收入=100,销售成本=50,应收账款=10,应付账款=6,其他为0,则根据“公式3”可以得到营运资金周转次数=-50,周转次数是负数,表明不缺营运资金,但实际上营运资金缺口为4(=应收账款-应付账款=10-6),按照正确的计算方法得到的营运资金周转次数=14.4;再举一例,假设销售收入=100,销售成本=50,预收账款=10,存货=6,其他为0,则根据“公式3”可以得到营运资金周转次数=50, 营运资金周转天数=7.2天,表明存在营运资金缺口,需要提供资金支持(资金缺口约为“7.2×日均销售收入”),但实际上不仅没有营运资金缺口,反而多出一些资金(金额为4)。上述两个例子已经充分暴露了“公式3”的错误。 知道了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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