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料汇编0313综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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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料汇编0313综述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目录 一、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材料清单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一)基本规定 (二)不同研发方式的加计扣除政策 三、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的实施关键点 (一)拟申报企业的要求 (二)研究开发费用的认定 (三) 研究开发费财税管理差异对比 (四)申报流程 1.纳税人办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业务流程示意图 2. 申报方式 3.办理时间 4.资料报送 四、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问题解答 附件: 备案类减免税报备表 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税报送资料清单(研发费加计扣除适用)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 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表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材料清单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审核表》 税前扣除申请报告 税务机关调查报告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财务报表及近两年缴纳地方税??情况 项目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中介机构出具的研究开发费用鉴证报告 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及明细资料(会计凭证) 研究开发费用(项目)预算及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决议文件 提供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高新企业认定证书) 研究开发费用鉴证报告模板: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 武汉威林炉衬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 年度申请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究开发费用进行审核鉴证。贵单位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实施条例》第95条;国税发[2008]116号;财税[2013]70号文件的规定,对贵单位的研究开发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职业判断,并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会计记录实施了抽查,对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进行了评估测试,对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进行了验证,对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进行审核计算和职业的判断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查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查意见提供了基础。现将审核结果报告如下: 企业基本情况 武汉威林炉衬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23日,由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115105,税务登记证号为420111711982143,法人代表王渝斌,地址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和平乡东方红特1号,注册资本为柒佰肆拾柒万元整,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耐火材料、冶金炉料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批发兼零售;高炉送风支管、热风管道的制造、销售;耐火材料的技术咨询、服务与转让;建筑工程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贵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 贵单位现有职工 人,研究开发人员 人,占职工总数的 %, 年1月-12月销售收入 元。 年12月31日为贯彻实施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件,由湖北省科技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等四家机构评审认定通过后,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实施条例》第95条;国税发[2008]116号;财税[2013]70号文件等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加计扣除。 审核结论 经对贵单位 年度 个研究开发费用项目的实际发生费用进行审核,我们确认: 综上所述, 年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一)基本规定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二)不同研发方式的加计扣除政策: 1)自主研发项目:就其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2)合作研发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3)委托研发项目: 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同时要求受托方要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4)集中研发项目: ? 集团公司集中进行的研发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合理的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 ? 签订集中研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明确各参与方的责、权、利及费用分摊方法 ? 分摊原则: ? 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原则 ? 集团母公司负责编制: ? 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书 ? 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 ? 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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