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九章跨章节集训-第二节综合题集训.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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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九章跨章节集训-第二节综合题集训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九章跨章节集训-第二节综合题集训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九章跨章节集 训-第二节综合题集训 专题一: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及应纳增值税税额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2014年6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⑴外购一批小麦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税额13万元;支付给运输该批小麦的乙运输公司运费8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⑵外购一批高粱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税额26万元。因管理不善,购进的高粱当月发生霉变,霉变部分占购进部分的10%。 ⑶向农民收购一批荞麦作为原材料,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40万元,委托丙运输公司运输,取得的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万元。 ⑷外购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50万元。 ⑸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 ⑹提供技术转让,取得收入10万元。 已知:甲酒厂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算式,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万元)。 ⑴甲酒厂外购小麦负担的进项税额及支付运费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分别说明理由。 ⑵计算甲酒厂外购高粱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⑶计算甲酒厂收购荞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⑷计算甲酒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⑸计算甲酒厂销售白酒的销项税额。 ⑹甲酒厂提供技术转让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缴纳,说明理由。(2014年) 【答案】 ⑴①甲酒厂外购小麦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理由:甲酒厂所购小麦用于生产应税项目,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②支付的运费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理由:甲酒厂从乙运输公司取得的是普通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⑵因高粱霉变造成的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霉变部分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甲酒厂外购高粱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6×(1-10%)=23.4(万元)。 ⑶荞麦属于粮食类,适用13%低税率;根据“营改增”的规定,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税率为11%,因此甲酒厂收购荞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13%+3×11%=5.53(万元) ⑷甲酒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地进项税额=250×17%=42.5(万元)。 ⑸甲酒厂销售白酒的销项税额=585÷(1+17%)×17%=85(万元)。 ⑹甲酒厂提供技术转让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营改增”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即涉及“四技”合同)免征增值税。 专题二:增值税销项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及进口增值税 位于县城的某筷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4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⑴月初进口一批优质红木用于生产经木工艺筷子,成交价折合人民币20万元,另向境外支付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合计折合人民币1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折合人民币2万元。企业按规定缴纳了关税、进口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为将货物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企业支付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共计5万元。 ⑵委托某商场代销红木工艺筷子5 000套,双方约定,待5 000套全部售出并取得代销清单后,企业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商场。本月底尚未收到代销清单,但已收到其中的3 000套的不含税货款30万元。 ⑶将红木工艺筷子4 000套按100元/套的不含税价格赊销给某代理商,双方约定,下个月的25日付款,届时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⑷将自产红木工艺筷子1 000套在展销会上作为样品,在展销会结束后无偿赠送给参展的其他客商。 ⑸向林业生产者收购一批白桦木原木用以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给林业生产者开具了经主管税收机关批准使用的农产品收购凭证,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50万元,收购款已支付。该批原木通过铁路运往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为8万元。 ⑹将成本为20万元的原木移送给位于某市市区的一加工企业,委托其加工成木制一次性筷子,本月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及辅料费金额共计5万元。本月将其全部直接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 万元。 ⑺外购低值易耗品、自来水、电力,支付含税价款合计6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⑻销售本企业已使用了半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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