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完整版)综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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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完整版)综述

PAGE  PAGE 13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0分,2012年的分值为10分。其中,最近3年的不定项选择题均有1~2个小题涉及本章内容。在2013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10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本章和第四章相结合的不定项选择题。 2013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13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主要变化是:(1)对“发票管理”的内容进行了调整;(2)对“税务行政复议”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3)删掉了“税收优先权”、“税务机关的代位权与撤销权”、“税款的追征和补缴”的全部内容;(4)删掉了“税务行政诉讼”的全部内容;(5)对“税收法律责任”的内容进行了删减。 第一单元 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P366-P372) 1.税务登记范围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办理税务登记。 (2)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其他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证件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2011年不定项选择题) (2)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2012年多选题): ①开立银行账户; ②领购发票。 (3)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包括: 重 要 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④办理停业、歇业。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办理的下列事项中,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的有( )。(2012年) A.纳税申报 B.开立银行账户 C.领购发票 D.缴纳税务罚款 【答案】BC 【解析】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1)开立银行账户;(2)领购发票。 3.税务登记的内容 我国现行税务登记制度包括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及停业、复业登记等。 (1)设立税务登记(2010年不定项选择题)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②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2)变更税务登记(先工商后税务) ①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②不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的: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停业、复业登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 (4)注销税务登记(先税务后工商) ①纳税人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解释】开业登记、变更登记的顺序:先工商后税务;注销登记的顺序:先税务后工商。 ②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③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账簿、凭证管理(★★★)(P372-P374)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 2.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法定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2011年单选题) 【解释】在单选题中注意时间起点(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还是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4.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三、发票管理(2013年调整)(★★★)(P374-P377) 1.发票的领购 (1)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式样制作的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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