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城市停车费汇总讲述.docx

  1. 1、本文档共1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全国重点城市停车费汇总讲述

国家发改委颁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服务收费形成机制,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创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服务收费管理方式,要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收费标准调整与财政投入协调机制。 北京:2016年 一类:三环内;二类:五环内;三类:五环外; 上海:2015年 小型车每小时收费标准: 注:1、大型车每小时收费为小型车收费每格加1元。 2、特大型车每小时收费为小型车收费每格加2元。 3、特种车每小时收费为小型车收费每格加3元。 经营性停车场(库)按其所在地的地段,共分六级: Ⅰ级地段:沿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金陵东路、河南南路、河南中路、北京东路所构成的区域。 Ⅱ级地段:Ⅰ级地段,沿复兴东路、西藏南路、肇周路、徐家汇路、肇嘉浜路、华山路、愚园路、江苏路、长寿路、天目西路、共和新路、虬江路、宝山路、四川北路、江湾路、大连西路、欧阳路、四平路、溧阳路、沿江口港至黄浦江所构成的区域。另外包括徐家汇、曹家渡、提蓝桥、老西门地区。 Ⅲ级地段:Ⅱ级地段以外,沿腾越路、隆昌路、营口路、松花江路、中山北二路、广中路、共和新路、灵石路、岚皋路、中山北路、中上西路、龙华西路、龙吴路、至徐汇区原上海县交界处及黄浦江边所构成的区域,还包括原浦东的市区部分,以及内环线以内的地区。 Ⅳ级地段:Ⅲ级地段以外的原市区部分,浦东新区的川沙镇、高桥镇、北蔡镇等重点开发城镇。 Ⅴ级地段:闵行区、宝山路、嘉定区、浦东新区原市区外地区,以及卫星城镇(如朱泾、安亭等)。 Ⅵ级地段:Ⅴ级地段以外本市的其他地区。 经营性停车场(库)按设施、设备状况共分六等: Ⅰ等停车库:高密度立体停车库。配备电子或机械定位装置,电视监控、磁卡收费、温控式自动报警装置、消防拴、移动式灭火等先进设施、设备。 Ⅱ等停车库:自行式单层、多层停车库。进、出口分门(道),配备温控式自动报警、喷淋式自动灭火装置、消防栓、移动式灭火机等较完善的设施、设备。 Ⅲ等停车库:简易的单层、多层停车库。配备灭火机、消防桶等必备的消防设备。 Ⅳ等停车场:大型水泥地坪停车场。停车标准车位在200辆以上,进出口分门(道),设立了望台,配备消防车、移动式灭火机、消防栓、车辆清洗设备等较完善的设施、设备。 Ⅴ等停车场:一般水泥地坪停车场。配备消防栓、移动式灭火机、消防桶等设施、设备。 车型分类的确定: 分为小型车、大型车、特大型车(载重八吨以上货车或铰接式客车和拖挂车)及特种车(车身长十四米及以上或栽重四十吨及以上的车辆)。摩托车按小型车的50%计算。 停放时间的确定: 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超过1小时按1小时递进,超过8小时至24小时之内按8小时计。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超过部分按上述标准重新计算。 计费标准: 1、以六级地段的六等停车场为停车收费基价:小型车1元/小时,大型车2元/小时,特大型车3元/小时,特种车4元/小时。 2、地域级差和停车场(库)等级差别的加成计算方法:收费停车场(库)所在地的地域差每上一级,每小时加收1元。 收费停车场(库)的等级差别每上一等,每小时加收1元。 收费停车场(库)经营者执行上述收费标准时,允许下浮。外商投资性质的停车场(库)收费标准由企业自订。企业自订的收费标准和浮动的具体幅度需报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和所在地物价局(委)备案,并至少保持一年的稳定,不得随意变动。实行长包车位的计费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按签订的合同执行。 广州:2014年8月1日起 深圳:2012年 表1:住宅类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 说明: 1、上述标准为基准价格,经营者可以在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的范围内制定具体价格。 2、室内停车场指永久性的混砖结构或框架结构的停车场。用铁皮等搭建的简易室内停车场,其按月停放收费标准可以在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但最高不超过20%。 3、住宅类停车场临时停车同一天内多次进出的,可多次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但应当遵守每天最高收费限额的规定;临时停车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每24小时按规定最高限额的标准收费,超过24小时的部分按每小时1元的标准计费。 表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社会公共类、临时类停车场收费指导标准(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除外) 说明: 1、执行上述收费标准的停车场包括: (1)由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配套停车场,医院、学校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公园、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场馆、音乐厅、影剧院、会展中心、新闻单位等场所配套停车场; (2)工业区、物园区配套停车

文档评论(0)

jiayou10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133070117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