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巢湖中路朝阳门原计生委两间车库.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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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巢湖中路朝阳门原计生委两间车库

巢湖市巢湖中路朝阳门原计生委两间车库 招 租 文 件 项目编号: 2017CHCQ0003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 巢湖市巢湖中路朝阳门原计生委两间车库 招 租 文 件 项目编号: 2017CHCQ0003 项目名称: 巢湖市巢湖中路朝阳门原计生委两间车库 招 标 人: 巢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七年三月 巢湖市巢湖中路朝阳门原计生委两间车库公告 项目编号:2017CHCQ0003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巢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巢湖市巢湖中路朝阳门原计生委两间车库进行公开招租。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出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一 项目名称 巢湖市巢湖中路朝阳门原计生委两间车库 二 项目编号 2017CHCQ0003 三 委托方 巢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 标的 名称、地址 结构 建筑面积(m2) 规划用途 租期 租金底价 (元/年) 履约保证金(元) 原是否有承 租人 竞租保证金(元) 标的一 巢湖市巢湖中路朝阳门原计生委两间车库车库招租 1层砖混 32.4 仓储 3年(装修期20天免租金) 9000 前三个月实际租金之和 无 6000 (现金) 1、承租期间保管不善,房屋维修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2、 承租期间如需进行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或上下水管道改造,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因上述问题造成中标人未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房屋移交时屋内的遗留杂物及装修垃圾等由承租人负责清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干扰其他承租户正常经营、承租范围内的危房不得使用,若发现有使用现象,有权终止合同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内从事经营性行业,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规划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六 公告及竞价期限 公告期: 2017 年3月31日 始至 2017 年4月21日止。 竞价时间: 2017 年4月21日16:00 竞价地址: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举行(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大门对面))。 七 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1、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号令)第十五、十六条规定,均可参与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 对投标人的特别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就出租房屋相关情况向招标人咨询。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移交,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中标租金;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中标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中标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中标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中标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中标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督查部门处理。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十、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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