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章节解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讲解 十二、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由于某些原因未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可以补办申报享受小微企业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未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可以重新填写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补充申报。但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应该自结算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办理。 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所得税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那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核定征收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 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23号)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 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财 税[2009]69号文件第八条废止。也就是说,自2014年起,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若企业有以前年度未弥补完的亏损,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按弥补亏损前还是按弥补亏损后的所得额计算?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 此应纳税所得额是弥补亏损后的金额。 五、在计算小型微利企业中的从业人数时,是否需要将接受劳务派遣的人数计入用工人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规定: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因此,接受劳务派遣的人数应该计入从业人数。 六、小型微利企业中的从业人数是否就是年末从业人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规定: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业务的,以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相关指标 七、小型微利企业中的资产总额是如何计算的? 按照财税〔2009〕69号第七条的规定,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业务的,以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相关指标 八、对从事的行业既有工业项目,又有商业、交通运输等其他业务,如何确定所属行业是工业企业还是其他企业? 对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根据主营项目确定所属行业。主营项目应为纳税人所有经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因此,纳税人的“所属行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