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章节堂讨论:重婚构成
课堂讨论:重婚的构成 一、概述 按照刑法理论,重婚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犯罪行为;按照婚姻法理论,一个人在同一时期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保持婚姻关系即构成重婚。 效果:1、在民法领域属于无效婚姻,不产生婚姻的效力;2、在刑法领域则构成犯罪,须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重婚”。 二、犯罪构成 1、重婚罪主体为“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应包括各种事实婚姻所形成的配偶关系,而当事人发生非法同居关系在前、缔结合法婚姻于后的情形则不构成。 2、重婚罪的主体在主观方面须具备直接故意的条件,即具有在同一时期内保持或缔结两次婚姻的直接故意的意图。过失行为不构成该罪。 重婚相对人主观上具有与重婚人共同实施重婚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符合共同犯罪的特征,除非相对人不知对方有配偶。 3、重婚行为是指当事人未解除前婚又与他人缔结婚姻的行为,包括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法律重婚是指当事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事实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夫妻名义?夫妻身份?)同居生活。 重婚罪是行为犯,只要当事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无论其情节或后果是否严重,即构成该罪,除非是法律明文规定不为罪者。 4、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的,不仅侵犯了夫妻的配偶权,而且严重侵犯了我国婚姻家庭的法律制度和基本原则,侵犯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三、认定重婚的法律依据 1、1958年1月27日最高法院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即使没有举行结婚仪式,而两人确是以夫妻身份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应认为是重婚。 2、1963年8月28日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民事政策几个问题的意见”中指出,重婚是有配偶的男女,未曾办理离婚的法律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或者虽未登记,而实际上已构成重婚的。 3、1979年2月2日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重婚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或者虽未登记,但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实际上已构成重婚的。但是,下列行为虽为重婚,但不构成重婚罪:1、已婚者被拐卖后被迫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已婚者因自然灾害被迫外流,为谋生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3、因婚后一贯受虐待或为摆脱强迫、包办婚姻,被迫逃往外地后为生存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等。 4、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 5、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实施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6、2001年12月24日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四、实践中认定事实重婚的若干标准 1、男女双方有建立夫妻关系的目,同时有在一起居住并同居的事实。 2、物质上有较长期的经济帮助。 3、有较持续、稳定的同居时间。 4、双方生有子女并共同养育子女。 5、对外以夫妻的身份、或对外虽未以夫妻相称但个人的书面材料等称为夫妻的。 6、有时举行了婚礼等世俗婚仪式。 * * *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