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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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讲解

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讲解 横岗税务分局 二0一一年四月(修订)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宣传辅导手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2011年3月 《企业所得税法规汇编》(2008-2010年版)深圳市国家税务局2011年3月 请各位确认有没有以上资料,请认真听课,欢迎提问,共同提高。 要点 一、企业所得税简介 二、2011年汇算清缴工作要求 三、会计与税法差异介绍 四、近期所得税政策文件 五、汇算清缴网上操作介绍 企业所得税简介 如何理解“税”字 以明代为例:农业税(又名:田赋) 商业税(盐税、商税(顾炎武《淮关志》‘率三十分赋其一’、酒醋课、契税、脏罚银、) 手工业税:矿税(金银铜铁等) 杂税:鱼苇课 企业所得税简介 所得税的起源:1799年的英国 税制结构的设计优点: 良税,体现公平、普遍的特点(可以同明代的税收相比) 直接税,(同增值税相比) 分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简介 深圳国税企业所得税征收情况; 税收增长的原因: 经济增长 税收优惠政策的到期 通货膨胀 …… 改革开放早期的买税、高利贷垫税 2010年汇算清缴工作要求 一、汇算清缴范围 凡属我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2010年度内,无论盈利、亏损,或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均应按照新税法及有关规定办理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由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各分支机构,以及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2010年汇算清缴工作要求 二、汇算清缴时限 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办理年度申报、提供有关资料、结清税款 对于备案、审批事项要求在申报前完成,否则不予列支或享受。 2010年汇算清缴工作要求 适用税率有关规定 1、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5%。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0年汇算清缴工作要求 过渡性优惠税率 (1)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9年按20%税率执行。 (2)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2010年汇算清缴工作要求 对按照国发[2007]39号文件有关规定适用15%企业所得税率并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半优惠过渡的企业,应一律按照过渡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即2008年按18%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2009年按20%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2010年按22%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2011年按24%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2012年及以后年度按25%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 《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  (一)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处于《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二)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三)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和第九十条规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居民企业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高新技术企业减低税率优惠属于变更适用条件的延续政策而未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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