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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会计监督实务

会计监督工作实务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四处 王东 2011年5月12日 一、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具体做法 二、会计监督检查的程序性要求 三、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认定 四、处理尺度的把握和文书格式的规范 一、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具体做法 审理和复核的概念 (一)集中审理的必要性 会计监督工作的两个特色 1、专业技术性强 2、社会关注度高 (二)集中审理的对象: 会计师事务所、交叉检查企业:事先审理 就地检查企业:事后审理 地方财政部门:试行量化考核 (三)集中审理的内容: 1、检查组上报资料是否规范、完整; 2、相关检查工作底稿是否完备,检查取证是否充分; 3、是否对企业和事务所开展了双向延伸检查; 4、对企业会计责任的认定是否准确; 5、对事务所的审计责任的认定是否准确,是否明确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6、是否征求了被查单位意见,出具的认定意见是否客观; 7、对企业和事务所的处理处罚尺度是否合理和匹配; 8、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和引用的会计审计准则条款是否恰当; 9、处理处罚的程序是否合规 10、处理处罚文书是否规范 (四)集中审理的方式 1、规范流程 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集体讨论、交叉复核;正反角色,模拟辩论;书面记录,留下轨迹。 2、集中约谈 既听取被查单位意见,也是日常监管手段 3、专家论证 确保审理客观公正 4、放大成果: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审理工作操作规程 二、会计监督检查的程序性要求 主要依据 2006年发布的《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2005年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 2001年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一)下达检查通知书 《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第十三条 检查通知书具有法定效力: 确认检查行为 明确检查时间 1、检查通知应当取得被查单位回执 2、检查通知书和检查介绍信的区别 3、检查通知书的下发对象 集团与下属企业 事务所总所与分所 (二)调阅被查单位资料 《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第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五十条 1、时间要求:不得超过3个月 2、材料形式:可采用复印件,承诺声明 利用电子版,减轻被查单位负担 3、中文记录:重要证据应翻译成中文 (三)编制检查工作底稿 《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1、被检查人的签字盖章 2、签署意见的几种情况 情况属实 情况不实 仅有说明 拒绝签署 3、工作底稿的内容表述:白描式 案例: 经抽查,X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XX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档案资料,发现该事务所制定了审计策略备忘录,但缺少根据总体审计策略制定的具体审计计划。 评价:不对问题进行定性,不要引用违反的法规依据 4、工作底稿的完整性 :取证充分 基础信息齐全:如 确保提供资料的完整 5、证据材料的相关性:不是越多越好 (四)征求被查单位意见 1、对问题进行分类和定性 2、不得沟通交换处理处罚意见 3、认定意见应客观、详细 (五)上报检查材料 注意检查报告的完整性 三、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认定 合理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1.明确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避免将会计责任简单地等同于审计责任。有会计责任不一定必然有审计责任,关键是事务所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上是否有缺失. 2.认定审计责任要结合违规情节和危害后果,避免抛开会计责任孤立地认定审计责任. 不仅要关注审计程序和证据上的问题,也要关注造成的危害后果 。 (一)企业会计责任的认定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形式、企业粉饰报表的手段更多样、手法更隐蔽,除虚构经济业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外,利用会计准则赋予的空间,滥用专业判断、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利用新业务事项等 (一)企业会计责任的认定 1.伪造会计凭证 XX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末对尚未交付的108台叶片提前确认收入成本,多计2009年营业收入11,372万元,多计营业成本8,432万元。据核实,该公司108台叶片,实际发货时间集中在2010年4月至7月间,截至检查日尚有45台未发货。企业在多计销售收入的过程中,伪造发货清单,虚假记录生产月报表、产成品出入库台账(电子文档)有关型号产成品的出入库数量,并向检查组提供虚假资料。 多计收入、虚列收入还是提前确认收入? (一)企业会计责任的认定 1.伪造会计凭证 违反条款 《会计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十六条 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处罚条款: 《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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