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舱单业务讲训.ppt

  1. 1、本文档共6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空运舱单业务讲训

海关系统完成效验后,对正常出境的货物置“正常出货”标志、对不正常出境的货物置“异常出货”标志; 有“正常出货”标志的,可以进行H2000结关操作(“一对多”结关); 有“异常出货”标志的,理货报告传输人应当在48小时以内向海关报告不相符的原因,并可以对错误数据进行修改; 已申报分运单的,货运代理应在总运单货物全部出境后,向海关传输“总+分”模式的理货报告,用于H2000结关操作(“一对一”结关)。 关于进境时限:“进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下列时限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主要数据:(一)集装箱船舶装船的24小时以前,非集装箱船舶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24小时以前;(二)航程4小时以下的,航空器起飞前;航程超过4小时的,航空器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4小时以前;(三)铁路列车抵达境内第一目的站的2小时以前;(四)公路车辆抵达境内第一目的站的1小时以前。” 舱单办法的核心内容 关于出境:“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主要数据;海关接受预配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舱单传输人应当在下列时限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其他数据:(一)集装箱船舶装船的24小时以前,非集装箱船舶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2小时以前;(二)航空器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4小时以前;(三)铁路列车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2小时以前;(四)公路车辆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1小时以前。” 舱单办法的核心内容 舱单办法的核心内容 关于其他数据的申报:“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进境货物、物品运抵目的港以前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其他数据。” 关于报关时限: “海关接受原始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收货人、受委托报关企业方可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的申报手续。” 关于出口集装箱装箱前申报:“以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物品,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在货物、物品装箱以前向海关传输装箱清单电子数据。” 舱单办法的名词 “原始舱单”,是指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映进境运输工具装载货物、物品或者乘载旅客信息的舱单。   “预配舱单”,是指反映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装载货物、物品或者乘载旅客信息的舱单。   “装(乘)载舱单”,是指反映出境运输工具实际配载货物、物品或者载有旅客信息的舱单。   “提(运)单”,是指用以证明货物、物品运输合同和货物、物品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载,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物品的单证。   “总提(运)单”,是指由运输工具负责人、船舶代理企业所签发的提(运)单。   “分提(运)单”,是指在总提(运)单项下,由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人或者快件经营人等企业所签发的提(运)单。 舱单办法的名词 “运抵报告”,是指进出境货物、物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向海关提交的反映货物、物品实际到货情况的记录。   “理货报告”,是指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或者理货部门对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的实际装卸情况予以核对、确认的记录。   “疏港分流”,是指为防止货物、物品积压、阻塞港口,根据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将相关货物、物品疏散到其他海关监管场所的行为。   “分拨”,是指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将进境货物、物品从一海关监管场所运至另一海关监管场所的行为。   “装箱清单”,是指反映以集装箱运输的出境货物、物品在装箱以前的实际装载信息的单据。 舱单中的提(运)单编号2年内不得重复。 2、 海关办理舱单变更应视不同情况要求航空公司,地向代理、 贷代公司提供以下单据: 空港进\出口舱单变更证明。 正确的纸制舱单。 正确的正本提单复印件。 航空公司及地面代理更改舱单的情况说明。 收、发贷人情况说明。 装箱单、发票。 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未传入海关库的舱单数据更改。 (1)因航空公司及其代理将总舱单(FFM报文),直单、分舱单信息的提运单号,件数,重量,货名的数据发送错误,由地面代理联系航空公司,将出错舱单信息修正后进行重发; (2)因监管仓库将分舱单信息中提运单号(总运单号)、件数、重量、货名的数据发送错误,自行排查解决后传输正确分单信息进行覆盖; 2、进口舱单更改 已传入海关库的舱单数据更改。 有两种情况: (1)总运单项下分运单号录入错误。 (2)总运单项下分运单信息中的件数,重量,货名有相互颠 倒之事, 但总件数、重量一样。 收贷人应持有关单据,到海关舱单管理部门经确认后,由海关专人在舱单修改程序中对舱单信息进行更正,并做好详细记录,以达到进口报关的目的。 未传入海关库的舱单数据更改。 (1)因地面代理将总舱单报的数据录入错误,由地面代理联系航空公司,将

文档评论(0)

shaoye34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