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制作(县林业局)精要.pptVIP

林业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制作(县林业局)精要.ppt

  1. 1、本文档共2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林业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制作(县林业局)精要

大家好:我们现在将国家林业局第14号令的主要内容和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采用多媒体的方式展示给大家。 14号令就是《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能够指导我们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如何依法制作行政处罚案件文书。 总结几年来的工作经验,严格按照第14号令操作, 完全可以避免行政执法违法案件的发生,能够保证执法人员,一旦发生复议、诉讼案件时,不会因此败诉并受到责任追究。 *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来源比较多,主要有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待或者被执法护林人员发现等等。对各来源的处罚案件,首先应初步了解简要的案情,包括作案时间、地点、人员、目的以及损失等情况。在此基础上接案人员应当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本案提醒 注意:数量、即将转移的行为 * 共有9个要素 1、“案件来源”栏目 据实填写,按照本机关发现、单位或者群众举报、受害人控告、有关单位移送、上级机关交办和违法行为人主动交代等。 2、案件性质”栏目,填写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定性确认的案件类别,如盗伐林木案件、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案件等。 3、受案机关:不是受案机构 必须是法律、法规授权的比如说本案《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盗伐森林、林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处罚 4、受案时间: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为一个月,需要登记保存的在应当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起始计算日期都是受案的时间 注:从接到举报开始,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例:4日之前就需要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 5、违法嫌疑人: 公民 法人 6、“简要案情”栏目,要根据案件来源材料或者经过调查取证、审查认定的情况,用准确、简练的语言文字,将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案件事实经过、后果等情况概括清楚 7、“受案人意见”栏目,填写受案人根据案情提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等意见,并签名、署明提出意见的日期。 立案的条件(一)有为法行为发生;(二)违法行为是受处罚的行为;(三)属于本机关管辖 四种情况不予行政处罚(一)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四)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8、 “行政机关负责人批示”栏目,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受案人意见进行审查后,例:批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等内容,并签名、署明批示的日期。 9、备注:按《处罚法》规定登记保存必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但是登记保存通知单是给当事人,一个外部程序,不能有局长的亲笔签字,而立案登记表是走一个内部程序,所以,执法人员可以把申请登记保存,填写到备注当中。 * 共有6个要点:1、“被登记保存人”栏目,填写内容应当完整、详细,以便查找。 2、登记保存原因是发现被登记保存人所持有的“物品”属涉案的重要证据,有登记保存必要; 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4、“物品”栏目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登记保存地点应当具体明确。 5、登记保存人签字或者盖章。 6、登记保存单位的印章,必须使用行政机关的印章,主体。 * 1、询问笔录的地点和时间:应该据实填写 2、询问机关:主体 3、询问人和记录人:都应亲笔签字或者盖章 4、被询问人:可能是当事人陈述也可能是证人证言,身份一定要到查清楚,特别是姓名最好是和身份证统一。 5、询问内容,应当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实经过、因果关系、后果等。记录应当准确真实,不得使用推测性词语,涉及案件主要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内容应当完整记录。 6、出示证件:说明身份是执法的第一步,所以,在询问笔录中要注意体现这一步。 7、询问笔录首页不够记录的,可以添加附页。附页应当加盖印章并经当事人签字。 * 8、核对:询问笔录一定要交被询问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的。 9、签字: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询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被询问人要求自行书写的,应当允许;必要时,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自行书写的应当有本人签名或者盖章。 10、在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在笔录上书写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字确认。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予以补充或者修改,并在改动处签名或者盖章 * “勘验、检查地点”栏目,应当写清具体的地点和方位。 勘验、检查人、记录人、见证人:都必须亲笔签字或者盖章,证明其在场。 勘验、检查事项及结果”栏目,应当按照勘验、检查的顺序,

文档评论(0)

shuwkb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