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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23
CNAS-CL23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
认可准则在植物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
(征求意见稿)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Plant Quarantine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XX 年XX 月XX 日发布 20XX 年XX 月XX 日实施
CNAS-CL22:20XX 第 1 页 共3 页
前 言
植物检疫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英文缩写:CNAS)对实验室的认
可领域之一,该领域涉及植物有害生物(如原核生物、真菌、病毒、类病毒、线
虫、昆虫、螨类、软体动物、杂草等)检疫鉴定和无害化处理、植物及其产品转
基因成分检测、品质检验、植物物种鉴定及其他相关活动。
本文件是CNAS 根据植物检疫领域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
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因此,
本文件采用针对 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
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应与CNAS-CL01: 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适用时,还应符合CNAS-RL05 : 2006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规则》和CNAS-CL05:
2006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替代CNAS-CL23:2006。
20XX 年XX 月XX 日发布 20XX 年XX 月XX 日实施
CNAS-CL22:20XX 第 2 页 共3 页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
认可准则在植物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
1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CNAS对植物检疫领域实验室的认可活动。
2 引用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4 管理要求
4.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4.6.2 实验室用于检测鉴定的诊断试剂,在使用前应经过验证,证明能够满足检
测方法规定的要求,并保留验证记录。
4.7 服务客户
4.7.1 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根据客户提出的相关业务咨询问题授权有一定专业
背景的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为其做出口头或书面的解释说明。
4.15 管理评审
4.15.1 实验室每年应将检出有害生物统计及分析的结果纳入管理评审工作。
5 技术要求
5.2 人员
5.2.1 实验室人员应熟知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要求,并能进行实际操作;从
事涉及辨色、气味等感官判定实验的技术人员应无颜色视觉、味觉等障碍。
5.2.4 实验室应对检测/鉴定人员、及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结果复核人员的资
格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提出要求。
5.3 设施和环境条件
5.3.1 实验室从事昆虫检疫及隔离种植时,应有昆虫室及温室、网室,或有防止
昆虫逃逸及满足隔离种植要求所需的环境或设施。
实验室应有满足无害化处理要求所需的设施和环境,并保留无害化处理效果
评价及相关记录,同时应确保无害化处理过程中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5.3.2 实验室应定期对无菌区域和隔离检疫场所进行监测,防止环境条件影响有
害生物检疫鉴定结果质量。
20XX 年XX 月XX 日发布 20XX 年XX 月XX 日实施
CNAS-CL22:20XX 第 3 页 共3 页
5.4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5.4.1 实验室的检测方法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而且能够根据检测项目的变化
制定非标方法。
5.5 设备
5.5.4 实验室的无菌器具要在专门区域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实验室应对正在使用中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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