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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注册–学籍处理–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注册、学籍处理、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注册、学籍处理、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注册工作 1、本学期2008(五年制)、2009、2010、2011级学生注册结束时间为第四周。各院系应在规定的结束周内将注册和未注册学生名单汇总后报教务处。 2、2012级新生入学报到缴清学费及其它费用后,学校即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即取得学籍,予以注册。 二、学籍处理工作 1、根据《苏州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学生经补考后,一学年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24及以上,或者累计以往各学期不及格课程学分达36及以上时, 2008(五年制)、2009年级的学生必须跟随低年级重新学习,2010、2011年级的学生可申请跟随低年级重新学习。 2、跟随低年级重新学习的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3、操作程序:各院(系)首先要全面完成上学期所开设课程的成绩登录工作,特别要关注实验、实习课程、补考、重修课程及短学期课程的成绩登录情况。在完成成绩梳理的基础上,产生应予跟随低年级重新学习名单,并通知学生填写“苏州科技学院学生随低年级学习登记表”,同时尽早安排学生在新编入的年级、班级进行课程的重新学习。 4、2010、2011年级的学生申请自愿跟随低年级学习,填写“苏州科技学院学生随低年级学习登记表”,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各院(系)应在9月13日前,将“苏州科技学院学生随低年级学习登记表”、“院系跟随低年级重新学习汇总表”(表格在教务网站下载)由院长(系主任)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长签发学籍处理通报。 三、课程重修工作 1、重修方式: 根据《苏州科技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本学期继续组织课程重修,重新方式有随低年级插班重修和单独组班重修两种。如上课时间冲突,经申请可准予不随堂听课。 2、重修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要求 对组班重修学生的学习,在考勤、作业布置和批改、答疑、成绩评定等方面与其它正常课程学习要求相同。 2008(五年制)、2009年级的学生,组班重修课程考试与期末考试同时进行,自学重修课程考试和课程补考同时进行,重修课程考试不及格不再补考应继续重修。2010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重修课程考试与期末考试同时进行,重修课程考试不及格给予一次补考。 如学生通过了重修课程考试,则以实际成绩按高分记载,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和绩点。 3、重修操作程序 本学期课程重修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新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开放时间为9月21日17:00至9月26日23:59。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本学期有教学任务而无法在网上进行报名的,应在报名期间到所在院(系)教务员处手工报名。报名结束后,2010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含从2009级留至2010级的学生),应于10月3日前将重修学分学费存入工行缴费卡中。学校财务处将按每学分80元的标准,统一收取重修学分学费。网上重修报名流程见附件一 二级学院:应及时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上网报名和缴费。按照教务处转发的学生重修课程和缴费情况表,进行核对。对报名重修但未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学生,要予以情况确认。确认未缴费的报名数据后从教务系统的重修报名数据中删除,并报教务处。 教务处:汇总学生重修报名信息(电子和书面),于10月7 日前交财务处。在接到财务返回的重修缴费情况汇总表后,分发至二级学院。在网上公布本学期取得重修资格的学生信息,并于10月15日前发出组班重修课程的教师授课任务通知书。 财务处: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名单于10月8日前统一收取重修学分学费,并将收费数据(电子和签章的书面数据)返还教务处。 希望各学院(系)根据上述要求及时布置、组织安排好以上各项工作,确保本学期的学生注册、学籍处理、课程重修工作顺利进行。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一:网上重修报名流程 点击校园网主页快速链接中的“教务系统”,选择“教务管理系统(新版)”,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 ;在“网上选课”栏目下点击“重修或补修选课”,进入选课界面;点击课程名称右侧下拉框中本学期可重修的课程,选中课程以后,点击“跟班重修选课” 点击“选择情况”和“否预定教材”-再点击“选定” 如出现“上课时间冲突”即不能跟班重修选课,点击“确定”, 关闭下面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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