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学侨生与外国学生助学金办法.doc

中原大学侨生与外国学生助学金办法.doc

  1. 1、本文档共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原大学侨生与外国学生助学金办法.doc

中原大學僑生與外國學生助學金辦法 92.01.16 第784次行政會議通過 94.06.02 第813次行政會議修正 95.02.09 第821次行政會議修正 97.02.21 第845次行政會議修正 100.10.06 第890次行政會議修正 101.03.01 第895次行政會議修正 102.07.04 第910次行政會議修正 103.05.01 第920次行政會議修正 103.10.02 第925次行政會議修正 104.07.02 第933次行政會議修正 104.08.20 第934次行政會議修正 105.03.03第940次行政會議修正 依據105.08.25 原秘字第1050002657號函修正 第 一 條 本校為招收「具有潛力、有心向學」之僑生、港澳生與外國學生(以下簡稱僑外生),並提供成績優良、經濟弱勢、家境清寒等學生入學後在學期間之助學金,以實現本校國際化之目標,增進國際學術交流,特設置本辦法。 第 二 條 本辦法所稱之僑外生係指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定入學者。 第 三 條 大學部僑外生於個人申請階段得檢具申請表及相關文件申請助學金,經過審查通過者,依比序核發下列相關助學金: 、學雜費全額減免。 、學雜費減免二分之一。 、助學金新台幣,000元。 學業成績達該年級系排名前百分之十者,得檢附成績證明文件申請助學金經過審查通過者依比序核發助學金。第 四 條 研究所僑外生申請助學金依下列規定辦理: 研究所僑外生經審查入學通過者,依其申請條件,碩士生自入學年度起,至多核發減免全額學雜費二學年,博士生自入學年度起,至多核發減免全額學雜費及校園住宿費四學年。學生所屬學術單位頒發之助學金不在此限。 碩士生及博士生自入學年度第二學年起,經系所或指導老師推薦逐年申請。 為鼓勵學術單位招生,前項助學金額依學生所屬學術單位頒發之助學金較高者優先考量。 第 五 條 獲頒發本辦法助學金之僑外生每學期應履行服務義務,服務細則另訂之。 第 六 條 僑外生入出境應向學生事務處境外生暨住宿服務組報備並留下紀錄,離境4週以上者,取消當月助學金資格;離境超過9週者,取消該學期助學金資格。 第 七 條 僑外生主動通報在校外全職工作者,取消其助學金資格,但已領取之助學金不追回。如未通報經查獲,應全額退回工作開始日起算獲頒發之所有助學金。 第 八 條 僑外生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違反校規經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依本辦法申請助學金。 第 九 條 已領有教育部、外交部頒設之獎學金者,不得再領取本辦法之助學金。 第 十 條 已領取本辦法之助學金者,不得再領取校內其他獎助學金。 第 十一 條 本辦法助學金之審查,由學生事務處及國際暨兩岸教育處組成委員會討論決定之。 前項委員會的組成以副校長、學生事務長、國際長、副國際長、學務處境外生暨住宿服務組組長、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組長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校長聘任之,任期一年。業務承辦人及相關人員得於審查委員會議列席。 第 十二 條 每學年助學金名額及核發金額,應依該學年度預算規模研商議定後調整。 第 十三 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報請校長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1

文档评论(0)

magui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140007116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