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相关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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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相关案例

国际贸易理论相关案例 目 录 第三章 国际贸易的基础理论 1 案例一:国际贸易与收入差距 1 第五章 国际货物贸易 2 案例一:托收银行应负什么责任? 2 案例二:开证行有无拒付的权利? 3 第六章 国际服务贸易 3 案例一:争端解决 3 第九章 国际反倾销 16 案例一:反倾销的多米诺骨牌推倒效应 16 案例二:美国汽车弹簧垫圈反倾销案 16 第十章 贸易保障措施 17 案例一:韩国进口大蒜保障措施案 17 第三章 国际贸易的基础理论 案例一:国际贸易与收入差距   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美国工人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其中高于90%的工人,比10%的工人低的工人的工资上涨了15%;与之相反,低于90%的工人,只比10%的工人高的工人的工资却下降了25%。据美国前副总统戈尔代表商务部于1999年6月25日发表的一份题为《正在出现的网络经济》研究报告指出,美国1995年至1998年间经济增长的35%为网络经济所创造。信息技术业的工人工资与其他行业的工人工资差距也在拉大。1997年,信息业的工人平均年薪是52920美元,比美国所有工人的平均年薪29787美元高78%。   与此同时,美国的外贸却大幅度的增长,尤其是与新兴工业经济体的贸易大幅度增加,特别韩国和中国。中国海关提供的必威体育精装版统计数字显示,2003年中美双边贸易额首次突破千亿,达到1263亿美元。去年中国从美国进口额达到338.6亿美元,增长24.3%;出口约924.7亿美元,增长32.2%,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接近600亿美元。据悉,不仅中美贸易规模在扩大,从贸易结构上也在发生变化。2003年,中国主要进口产品为机电音像设备、化工产品、光学、照相、医疗器材和设备、农产品和钢铁及其制品等;出口产品为机电产品、家具、玩具、服装、鞋类产品、钢铁和塑料制品等。   分析:   一般认为,美国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国家而中国是劳动力密集型国家,因此,根据赫——俄模型,中美之间将会发生大规模的贸易活动。美国出口的是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如医药、化工、光学;进口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服装、鞋类。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认为:国际贸易会使各国同质要素获得相同的相对甚至绝对收入。国际贸易实际上是替代了生产要素的流动。当两个国家进行一定程度的专业化生产后,对各自丰裕要素的需求将会增加,因此这两个国家的相对丰裕的要素的价格将会上升,同时稀缺要素的价格将会降低。   从赫——俄——萨定理(即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出发,可以知道国际贸易会降低美国的稀缺要素即劳动的收入同时提高丰裕要素即资本和技术的收入。因此,通过国际贸易会提高美国掌握高技术人的工资降低美国的普通劳动力所有者的工资,从而扩大了美国的收入差距。但是,在此必须指出的是,美国政府并不该因此而限制贸易。因为贸易导致的劳动者的损失小于贸易导致的资本所有者的收入。用合适的税收政策可以使收入在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重新分配,使得两种生产要素所有者都能够从国际贸易中获利。托收银行应负什么责任?   国内某公司以D/P付款交单方式出口,并委托国内A银行将单证寄由第三国B银行转给进口国C银行托收。后来得知C银行破产收不到货款,该公司要求退回有关单证却毫无结果,请问托收银行应负什么责任?分析:托收银行不负任何责任,理由如下:根据《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在托收方式下,银行只作为卖方的受托人行事,为实现委托人的指示,托收银行可选择委托人指定的银行或自行选择或由别的银行选择的银行作为代收行;单据和托收委托书可直接或间接通过别的银行寄给代收行。但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任何文电、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的延误和丢失所引起的后果,或由于电报、电传、或电子通讯系统在传递中的延迟、残缺和其他错误,以及由于不可抗力、暴动、内乱、战争或其他所不能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致使业务中断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义务或责任。   所以,在本案例中,托收银行只要尽到“遵守信用,谨慎从事”的义务,对托收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非自身所能控制的差错,包括因代收行倒闭致使货款无法收回且单据也无法收回,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开证行有无拒付的权利?   某银行电报开出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电文中并未声明“以邮寄文本为准”的字句。受益人按照电报信用证的文本已将货物装运,并备好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向当地通知行议付款时,当地通知行出示刚收到的开证行寄到的“邮寄文本”,并以电开文本与邮寄文本不符为由拒绝议付,后经议付行与开证行联系,开证行复电亦称“以邮寄文本为准”而拒绝付款。问:在这种情况下,开证行有无拒付的权利?分析:开证行不能拒付,理由如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当开证行使用经证实的电讯方式指示行通知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时,该电讯即视为有效的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不应寄送证实书。如仍寄证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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