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第8章国际贸易结算法.ppt

〔国际商法〕第8章国际贸易结算法.ppt

  1. 1、本文档共6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国际商法〕第8章国际贸易结算法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国际商会于1930年第一次制订《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1933年正式公布。经过多次修订。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简称UCP600。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已为世界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和银行公会承认,成为最重要的国际贸易惯例之一,各国法院几乎都将其作为裁决国际信用证纠纷的“法律准则”,但其毕竟是一项国际贸易惯例,要在信用证上注明是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出版物开立,才能得到其保护。 三、信用证的特点 1、信用证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当单据相符时,开证行或保兑 行应独立地履行其付款承诺。 案例分析2:我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L/C。 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外国商人议付货款,然后 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 我方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L/C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 2、信用证是自足文件,具有独立性 货运单据 商业发票 保险单据 原产地证书 装箱单 重量单 海关发票 商检证书 注意:严格符 合的 原则 单单一致 单证一致 凭规定的 单据 主要单据 附属单据 进口商:不应要求开证行在信用证中加列基础合同、形式发票等文件 四、信用证支付方式的操作过程及示意图 1、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 2、买方按合同规定申请开证银行开证,提供担保,按合同内容填写开证申请书 3、开证银行据开证申请书,开出信用证(卖方为受益人,买方开出汇票)交给通知银行 4、通知银行核实信用证真实性,将信用证转交给受益人。 5、受益人审核信用证;装运货物备齐单据,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银行交单索款 6、议付银行审核单据相符后,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卖方。 7、议付银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一起寄交给付款银行,索偿款项。 8、付款银行审核货运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后,付款给议付银行。 9、开证银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 10、买方付款。 11、开证行交单。 信用证的业务程序 受益人 (出口商) 申请人 (进口商) 通知行/ 保兑行 开证行 合 同 申请开立 开立信用证并通知 通 知 承运人 发货 交 单 审单并付款 寄单索偿 偿 付 通知付款赎单 付款赎单 提货 五、信用证下各方当事人的关系 1.开证申请人的责任 第一,按照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出信用证; 第二,根据买卖合同内容填写开证申请书 第三,向开证银行提供保证,并保证单据相符时付款赎单 第四,向开证银行付款赎单,在买方付款赎单之前,单据属于开证银行 第五,如果开证银行破产,买方有义务向卖方付款,承担第二性付款责任。 2.开证申请人的权利 第一,有权在付款赎单对单据进行审核,发现不符点,有权拒绝付款赎单 第二,付款赎单之后,对货物有权进行检验,发现不符有向卖方索赔权 第三,有权要求卖方提供履约保证,未提供时有权不申请开证。 3.开证银行的责任 第一、开证银行按照开证申请书指示,正确、及时地开出信用证 第二,向受益人及其他汇票持票人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第三,开证银行审单付款是终局的,如果申请人拒绝付款赎单,无追索权。 4.开证银行的权利 第一,在开出信用证之前,有权向申请人收取保证金及手续费等费用 第二,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有权严格审核 第三,付款后,如申请人不能付款赎单有权处理单据或货物 六、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及种类 七、信用证交易的特点及利弊 1、特点:信用证是一种独立的银行信用;独立的纯粹的单据交易 2、利弊:卖方收汇风险小;买方被欺诈风险大 八、开证银行银行如何审单(审单原则) 1、严格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2、相符标准(单证表面文字记载相符) 3、UCP600第13条a:银行必须合理小心地审核信用证上规定的一切单据,以便确定这些单据表面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本惯例所体现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是确定信用证所规定的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依据。单据之间表面不一致,即视为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符。

文档评论(0)

wuyoujun9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