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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61-FS-2013-09R3.pdf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局 飞 行 标 准 司 编 号:AC-61-FS-2013-09R3 咨 询 通 告 下发日期:2013 年 11 月 18 日 编制部门:FS 批 准 人:万向东 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 执照理论考试 1、目的 自2003年6月1日《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 格审定规则》(CCAR-61部)第一次修订正式实施以来,我国民航 的航空器驾驶员、教员执照的管理工作已全部转入了新的管理模 式,对保证飞行安全、促进航空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 据咨询通告AC-61-FS-2008-14的要求,各地区管理局和其他单位的 理论考试考试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飞行标准司制定的考试题库也 在逐渐完善,这些都促使我国的航空器驾驶员、教员执照的管理迈 上一个新的台阶。为保证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 相关执照和等级的理论培训和考试规范有序,特下发本咨询通告。 本咨询通告第3次修订,主要修订了飞机类别航线运输驾驶员 执照理论考试大纲,同时将飞机类别私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大纲 从原私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大纲(飞机、直升机)中单独列出, 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考试大纲,其结构由三层细化为四层,为 今后明确具体的知识点奠定基础。直升机的私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 试大纲继续使用原考试大纲,我司将在适当的时间对其进行修订。 2 、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适用于所有按照CCAR-61部颁发航空器驾驶员、地 面教员执照或等级的申请人和对上述申请人实施理论培训的训练 机构。 3、执照理论考试大纲 3.1、为了配合各类执照和等级的理论考试,我司制订了相应的 理论考试大纲,飞机、直升机、滑翔机、飞艇和热气球理论考试大 纲按照下列方式编号: 编号 理论考试大纲名称 DOC NO. FS-ATS-001A 私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大纲(飞机) DOC NO. FS-ATS-001H 私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大纲(直升机) DOC NO. FS-ATS-002 商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大纲(飞机、直升机) DOC NO. FS-ATS-003 仪表等级理论考试大纲(飞机、直升机) DOC NO. FS-ATS-004AR1 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大纲(飞机) DOC NO. FS-ATS-004H 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大纲(直升机) DOC NO. FS-ATS-005 私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大纲(滑翔机) DOC NO. FS-ATS-006 私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大纲(飞艇) DOC NO. FS-ATS-007 私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大纲(热气球) DOC NO.FS-ATS-008 商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大纲(滑翔机) DOC NO.FS-ATS-009 商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大纲(飞艇) DOC NO.FS-ATS-010 商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大纲(热气球) 3.2、自转旋翼机和初级飞机的理论考试大纲,将在今后制定, 具体内容和编号另行公布。 4 、理论考试的一般程序 4.1、考试应当由局方指定的监考员主持,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 点进行。 4.2、飞行标准司于2008年7月25日下发了咨询通告《民用航空 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点要求》,理论考试必须在按照上述要求建 立的考试中心或考试点进行。 5、理论考试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 5.1、出示由授权教员签字的证明,表明其已完成CCAR-61部对 于所申请执照或者等级要求的地面训练或自学课程。授权教员可以 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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