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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II-2 构造-防火-探火-灭火.pdf
! 部分 通 则
!
第 条 适用范围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章适用于 年 月 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
# $$%
阶段的船舶。
#’ 就本章而言,术语类似建造阶段是指在这样的阶段:
# 可以辩认出某一具体船舶建造开始;和
该船业已开始的装配量至少为 ,或为全部结构材料估算重量的 ,取较小
#’ ()* +
者。
# , 就本章而言:
# 建造船舶指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船舶。
所有船舶指在 年 月 日或以前或以后建造的船舶。
#’ $$%
# , 无论何时建造的货船,一经改装成客船后,从开始改装之日起应视作客船。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对 年 月 日以前建造的船舶,主管机关应保证使之符合经
’ $$%
海安会决议 ( ), ( ), ( ), ( ), ( ), ( )和
-./ 0 123 -./ 04 5% -./ 0 , ( -./ 0’’ ($ -./ 0’5 4) -./ # ’ 4
( )修正的 公约第 章所适用的要求。
-./ # , 4, $5 .62!. 77 8 ’
, 0 所有船舶在进行修理、改装、改建以及与之有关的舾装时,至少应继续符合这些船舶
原先适用的要求。上述船舶如在 年 月 日以前建造,一般应符合对该日或以后建造船
$$%
舶的要求,至少要达到该船修理、改装、改建或舾装之前原来的程度。重大的修理、改装、改
建 以及与之有关的舾装,在主管机关认为合理和可行的范围内,应满足对在 年 月 日
$$%
或以后建造船舶的要求。
尽管有 的规定,当对载客超过 人的客船进行修理、改装、改建以及与之有关
, 0’ , 0 ,4
的舾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有使用于这些船上的材料应符合对 年 月 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所提
0 $$5 )
出的材料要求;和
0’ 除了第5 8 条要求外,所有修理、改装、改建以及与之有关的舾装,涉及到
或更多的材料更换时,应符合对 年 月 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所适
()* $$5 )
用的要求。
5 # 主管机关如考虑到航程的遮蔽性及其条件,认为应用本章的某些特定要求不合理或
不必要时,对其悬挂该国国旗并在其航程中距最近陆地不超过’)9 :;= 的个别船舶或某些类
! 参见-./ /;?@ # %5 通函和第一次修改的《对.62!. 公约第77 8 ’ 章含糊表述和其他含糊用词的解释》。
认为下述修理、改装和改建属重大性质的:
0 船舶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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