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地役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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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地役权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地役权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地役权。2014司法考试复习已经开始,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地役权的讲义,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拾得遗失物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共有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物权请求权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物 一、地役权的概念 《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010-3-9)某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与相邻研究院约定,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万元。据此,学校享有的是下列哪一项权利?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B 二、地役权的取得 1.地役权的设立 《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2.地役权的法定取得与法定负担 《物权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例一】甲村有一养鸡场通行不便,便在乙村的土地上设立了通行地役权。此后,甲村将该养鸡场承包给丙。丙法定取得地役权,有权继续在乙村的土地上通行。该地役权是否登记,对丙法定取得地役权不生影响。 【例二】甲村在乙村的一个水库上设立取水地役权,约定每年取水1万吨,甲村每年支付乙村2000元。此后,乙村经村民表决,将该水库承包给丁。丁法定负担甲村的取水地役权。若地役权没有登记,则善意的丁就不负担该地役权。这和地役权的法定取得并不相同。 3.地役权合同的法定解除 《物权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 (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法律 敎? 育 网? (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三、地役权的从属性 《物权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五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四、地役权的不可分性 《物权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第一百六十七条 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2007-3-12)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答案】A (2008四川-3-11)李某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张某书面约定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李某通行,李某支付给张某2万元,但没有进行登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该约定属于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B.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 C.如果李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受让人有权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通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D.如果张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则善意的受让人有权拒绝李某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行 【答案】A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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