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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会计考试新政策规定

2017会计考试新政策规定 2017会计考试新政策规定是怎样的呢,想要咨询相关资讯的朋友赶紧看看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会计考试新政策规定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⑵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⑶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⑷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⑸取得博士学位。 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各地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中级会计师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考生报名完成后,需查看自己的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成功,以免错过考试。 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教材还未发行。根据往年情况,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教材预计将在4月份面世。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教材、大纲、命题、考试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由经济科学出版社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 中级会计师考试教材变化每年都会有一些,每三年有一次比较大的变动。目前2017年注册会计师教材尚未出版。具体修订内容还不知道,待教材公布后老师将会为广大考生奉上教材变动详解。建议考生可先用2016年考试教材复习,等新教材面世后再购买新教材学习。 有关中级会计师考试教材的情况,可先参考2016年考试教材。2016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印发。为帮助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考试大纲内容,更好的复习备考,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会按照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内容,对旧版《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和《高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实务案例》等辅导教材进行了修订。考生自愿选择订购。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是否会被取消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作为财政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业务司局,会计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大职业资 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力度,不断降低人才负担和制度成本。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会计从业资格被列为建议取消的职业资格事项。因取消会计从业资格涉及到修订《会计法》,需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目前,会计司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会计法》的修订工作。 关于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否仍然有效问题,记者注意到,根据2016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汤涛副部长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的讲话,对取消前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今后还可以继续发挥能力水平证明的作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按法定程序取消了,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必需的准入证明,但是,会计人员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仍然可以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 关于会计人员是否应当继续参加会计人员继续 教育,该负责人表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会计法》的明确要求。《会计法》第39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同时,会计工作的专业性很强,相关知识更新也较快,继续教育制度有利于引导会计人员持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我们将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等精神,抓紧研究建立、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更好地指导、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会计从业人员资格,也就是俗称的会计证,一直以来都是从事会计工作、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职务聘任的必要条件。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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