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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7-01-16浏览:分享人:叶枝鹏手机版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的呢,赶紧看看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是通过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是向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 (3)是在日常经营中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条件。 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不一定能够享受优惠。 企业优惠备案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6〕20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76号)。 1、---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取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2、---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目前总局对优惠备案程序进行了简化。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3、---留存备查资料(事前备案改为事后管理):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年度研发费专账管理资料; (4)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及占销售收入比例,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 (6)研发人员花名册;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国务院、财政部未出台正式文件之前,一切高新指标的要求和口径均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 ★希望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享受优惠的同时减少企业自身风险。 一、修订认定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文件实施8年来,总体运行平稳、效果良好,但随着形势发展也显露出一些问题。 一是技术领域范围滞后,一些新兴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在技术领域中体现不足。二是认定条件已不适应发展新要求,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够.三是认定程序有待优化,后续监管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举措,用税收减法换“双创”新动能加法,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持续增长动力,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经国务院批准后印发。 二、对认定办法主要作了哪些修订? 答:此次修订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调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指标。为使更多中小企业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将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由6%调整为5%,此举将使规模较小、研发投入相对较少的中小企业获益。 二是调整“科技人员占比”指标。考虑到目前企业研发形式日益多样,产学研合作逐步深入,研发外包、开放式众包等渐成趋势,企业越来越依靠外部力量开展研发活动,为更加适应企业研发创新的发展需求,将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条件,调整为“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三是调整认定条件中对知识产权的要求。取消原有“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同时取消原有“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既鼓励了企业自主研发,也有助于避免知识产权滥用,企业仍可通过技术转让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利于更好地落实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四是缩短公示时间。认定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的时间由原15个工作日改为10个工作日,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是增加异地搬迁内容。为促进区域产业转移和协调发展,增加对异地搬迁企业资质互认的相关内容,明确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 三、修订后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有哪些变化? 答:作为认定办法的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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