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DCS供货合同.doc

  1. 1、本文档共3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DCS供货合同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00MW机组新建工程 分散控制系统(DCS) 供货合同 买方: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买方合同号:ZDs2006-005 卖方合同号:S-2006-020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2006年2月14日 合同签字地点:大连庄河市黑岛镇 买方: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目 录 1定义 3 2 合同标的 3 3供货范围 4 4 价格 4 5 支付与支付条件 4 6 交货与交货条件 5 7 包装与标记 6 8 设计、服务、技术指导和联络 7 9 标准与检验 8 10 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试验和验收 9 11 保证、索赔与罚款 11 12 保险 12 13 税费 12 14 分包与外购 13 15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3 16不可抗力 14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14 18专利权 14 19合同生效 14 21 法定地址 15 附件 价格表 17 履约保函(格式) 28 1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买方”是指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2“卖方”是指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买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卖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保证值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最终验收”是指买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电厂”是指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4“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现场”是指位于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工地,为买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DCS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用备品备件。 1.17“随机备品备件”是指在安装、调试时所需的备品备件。 1.18“试运行”是指整机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的运行。 1.19“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20“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21“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2“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1.23“设备缺陷”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1.24“运杂费”是指合同设备从卖方始发站(车上)到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2 合同标的 本合同遵循合同双方买卖自愿的原则。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 2.1设备名称、型式、数量 设备名称:DCS 设备型式:见技术协议 数 量:见技术协议 2.2凡卖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靠的。 2.3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卖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yan69869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