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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上对下验工计价及铁路合同解读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珠伊松铁路项目经理部计划合同培训资料 课程授课提纲 第一部分 对上对下验工 一、验工计价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验工计价组织机构和职责 1、验工计价机构的组成 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常务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总经为副组长,项目计划、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物资设备、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组成的项目验工计价组。验工计价组是项目部验工计价工作机构,日常管理工作由项目计划部门负责。 一、验工计价组织机构和职责 2、项目部验工计价组职责 ⑴ 项目经理是项目重大事项决策的第一责任人,对验工计价和竣工结算工作的最终决策负责。 ⑵ 项目总工是项目部验工计价日常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验工计价组各部门职责的明确、相互间的协同配合以及验工计价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负责。 ⑶ 项目施工技术部长是确认项目分部完成 2、项目部验工计价组职责 实物工作量的第一责任人。签认累计数量不得超过建设单位计价数量、设计数量;变更数量应依据变更通知单单独计量。 ⑷项目安全质量部长是签认合格工程量和 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因自身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而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严格执行安全、质量管理,对分部的罚款及时在当期计价中扣除。 ⑸ 项目计划部长是确定计价金额的第一 责任人。要保证计价依据充分,计算准确;要 2、项目部验工计价组职责 详细建立对上对下验工计价台帐。同时,也是各类经济资料(合同、计价单、变更索赔费用计算资料、统计报表等)的日常管理部门。 ⑹ 物资设备部长是确定应扣材料、租赁 费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所供材料以及发生的设备租赁费用,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及时在当期计价中扣除,扣款金额要有计算依据。 ⑺项目财务部长是依据合同及“工程款支 2、项目部验工计价组职责 付联签单”,及时、准确扣留相关费用的第一责任人。在当期计价金额中扣留所有应扣款项后方可实施拨付。 ⑹项目部验工计价组各责任部门,必须对负责内容的正确性进行复核,认真签署意见,对只签姓名无具体意见的视为无效签认。 二、对下验工计价 1、验工计价依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⑴ 资料真实准确,证据充分。 ⑵ 文字表述明确,便于计算。 ⑶ 签认手续齐全,责任落实。 二、对下验工计价 2、验工计价原则: ⑴ 验工计价按月度进行。 ⑵ 计价项目要与合同清单项目一致; ⑶ 计价数量不得超过设计数量; ⑷ 计价单价不得超过合同约定单价; ⑸ 如工程项目、数量、单价超出,必须有充分依据和量化内容,并及时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合同。 二、对下验工计价 3、验工计价程序: ⑴ 每月23日前现场技术主管、质检工程师将核定的分部、作业队、架子队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按工程数量签认单填写,并报送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必要时填写工程数量计算书一并报送。 ⑵ 由项目总工负责,组织项目验工计价组有关人员对完成的合格数量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已完工程数量签认单及“工程款支付联签单”中签署意见。 3、验工计价程序 ⑶ 计划部门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单价及验工计价组签认的已完工程数量单,编制计 价 表,并与各部门签署的“工程款支付联签单”一起交财务部门。 ⑷ 财务部门根据本月计价金额,扣 除 安 全质量和物资设备部门所扣安全质量罚款、项目部供应材料费、设备租赁费及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应扣款项后,在“联签单”对应的签字栏中签署付款意见,并报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审批。 3、验工计价程序 ⑸项目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后,财务部门向分部拨款。同时将批复后的“联签单”、计价单自留一份,其余返还计划部门。如有计价依据不足、审批手续不全或与相关部门当期帐务未核对准确等情况的,财务部门不得付款。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计价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计价 ⑴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开工者; ⑵无施工计划者; ⑶无合同或补充合同者; ⑷无计量资料者; ⑸因施工错误而造成增加的工程数量; ⑹工程质量不合格(混凝土浇注完毕满28天算合格工程)或需返工待处理者; ⑺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认者; 4、凡有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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