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十章 行政复议.ppt
第十章 行政复议 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第二节 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 第三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 第四节 行政复议程序 第九章 行政复议 第一节 概述 一、概念及特点 (一)概念 p.224 由法定的复议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或相关人的申请,依法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作出决定的行政救济法律制度。 (二)行政复议的特征 以行政复议机关为主体 以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对象 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条件 以书面审理为一般形式 以不调解为限制。 (三)行政复议的性质 p.413 1、行政性质 主体为行政机关、复议结果可诉、是一种内部监督纠错机制。 2、“准司法”性质 (1)以解决行政纠纷为目的; (2)复议机关以第三者身份裁决纠纷; (3)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4)有更为严格的程序。 (四)与相关制度的关系 1、与行政申诉的关系 p.225 行政申诉制度的主要形式有:申诉、信访、上访、检举、控告等。 与行政复议的相似之处:都是监督行政权的一种方式,都针对行政执法中的违法或不当,接受主体往往都是与被监督对象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行政机关。 区别: 第一、行政申诉没有申诉人资格的严格限制; 第二、申诉没有严格的期限限制; 第三、申诉没有严格的管辖限制; 第四、申诉没有严格的当事人制度,即不具有双方当事人对抗争讼的特点; 第五、申诉可反复多次使用; 第六、申诉的提出与行政监查程序的启动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必然联系。 2、与行政诉讼 二者都是为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救济制度,具有明显的保护个人权益的制度特征,都采用不告不理的办法,在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地位都是平等的。行政复议通常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区别: 第一、主持人不同,导致权力的性质、内容及与被控方的关系不同; 第二、处理结果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行政行为,而行政诉讼是司法行为; 第三、审查所依据的原则不同,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基本原则,而行政诉讼则只审查合法性问题; 第四、程序要求不尽相同,复议简单、便捷、经济,诉讼复杂、严格、繁琐。 二、行政复议的原则 p.225 1、合法原则 主体合法 依据合法 程序合法 2、公正原则:NO.9、10、11、12、20、24、31、39: (1)相对方应有足够的时间向复议机关提起复议申请; (2)本人不能直接提起复议申请时,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承受终止法人组织权利的法人或组织或以提起申请 (3)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起申请均可; (4)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政府,也可向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 (5)对相对人依法提起的申请,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机关可直接受理; (6)在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 (7)复议机关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若遇情况复杂不能在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30日; (8)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3、公开原则 NO.11、17、22、23 4、及时原则 5、便民原则 6、不调解原则 理由: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和公共利益行使权力,无权自行处置或作出放弃的决定。 三、行政复议基本制度 一级复议制度 书面复议制度 第二节 行政复议范围 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p.228 No.6、7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对证照的变更、中止或撤销;行政确权;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行政不作为;行政规定。 二、法定不受理的情形 1、具体行政行为不涉及申请人权益的; 2、没有明确的复议请求、法律依据或证据的; 3、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的; 4、不属于受案范围的; 5、超过法定时效且无正当理由的; 6、不属于申请机关管辖的; 7、申请前已经起诉的。 第三节 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 一、行政复议机关 p.231 NO.12—15 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门。具体受理机构是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 二、管辖 原则:符合行政机关内部领导体制。 模式 : 选择管辖:对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同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条条管辖: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自我管辖:对国务院各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行为的政府申请复议。 第四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 一、申请人 p.234 No.10 二、被申请人 p.235 No.15 在实践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撤销后,被申请人有三种情况: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