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瑞丰产业升级多策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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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产业升级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七年四月重要提示1、北信瑞丰产业升级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0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北信瑞丰产业升级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封闭期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18个月(含第18个月)后的对应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期间。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4、本基金拟在基金合同生效后选择适当的时点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6、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23日(其中场内发售时间为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23日),本基金将以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场内发售是指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发售基金份额的行为。场外发售是指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7、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不设最低限额。直销机构或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8、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在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进行场内认购时,投资人以份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应为1000份的整数倍。本基金认购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9、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登记结算系统开放式基金账户。10、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7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上的《北信瑞丰产业升级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1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061-7297)或代销机构的咨询电话垂询认购事宜。14、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15、基金上市前,基金管理人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书。基金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上市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发布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16、风险提示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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