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10年4月22日刘昊斌律师劳动合同法热点难点问题解析讲座整理1
2010年4月22日刘昊斌律师劳动合同法热点难点问题解析讲座整理一、? ? ? ? 取消OFFER的风险及防控方法二、? ? ? ? 试用期内员工管理以及风险控制三、? ? ? ? 竞业限制的风险防控四、? ? ? ? 辞退员工的风险防控五、? ? ? ? 事业部撤销,能否辞退员工六、? ? ? ? 员工挑战公司,如何辞退七、? ? ? ? 辞退的方案设计案例一:单位取消OFFER,被判赔偿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后竟在规定报到日前一天反悔,害的已向原单位递交辞呈的刘小姐空欢喜一场,双方为此对簿公堂。近日,上海市第二中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刘小姐获经济赔偿2.4万元。问题及解决办法:1、取消OFFER为什么会产生风险?OFFER可以视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一种协议,如果此员工接受此协议,为此向之前工作单位离职,而新的单位出尔反尔,就会给员工造成最直观的是经济上的损失,员工自然会要求索赔;反言之,如果员工并未向原工作单位提交辞呈,OFFER就自动失效。2、取消OFFER产生的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取消OFFER产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企业向员工发出OFFER,但并未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则无法形成劳动争议,仲裁不会受理。技巧:如本例所示,取消OFFER后如果员工向仲裁提出诉讼,但是因为未建立劳动关系,不能形成劳动争议,仲裁不会受理,这个时间段是最好调解的时间段,是处理事件的最佳时间点,单位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处理好,就不会形成法院介入,导致后面的高额赔偿。3、取消OFFER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企业取消OFFER,并非一定要支付赔偿。(1)企业发出OFFER,但是员工并未从之前单位离职,企业可取消OFFER,不予赔偿。(2)企业纯粹因为此员工自身原因取消OFFER,如发现此员工自身职业道德存在问题,履历存在虚假信息等原因,企业无需支付赔偿。(3)但因企业自身原因取消OFFER,则需向员工支付赔偿。4、在OFFER中规定公司的最高赔偿上限,是否可行?企业自主规定最高赔偿上限,不可行;责任人单方面限制自己的赔偿限额是不被支持的。5、如何控制取消OFFER的风险?(1)员工未在原单位离职,不会提出索赔。(2)员工已经辞职,但企业取消OFFER,此时员工重点在于埋头寻找新工作,暂时顾及不上赔偿,企业比较好解决事情;技巧:一般企业取消OFFER,员工提出索赔率大概在30%,所以不建议企业在发出的OFFER上规定赔偿,规定反而会提醒员工。案例二:A单位聘用一女职工,劳动合同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两个半月后,发现此员工工作表现不行,但是还有潜力,遂于此员工将试用期三个月延长到六个月,,并签订了书面变更协议。在第四个月的时候,此女职工怀孕,在第五个月时,公司进行试用期评估时,结论仍然是此员工不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应该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遂决定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对此员工进行了辞退。与此案例有关的问题及解答:1、? ? ? ? 公司在第二个半月时,将此员工的试用期从三个月调整到六个月的做法,是否违法?合法,三年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可以调整。但个人建议:企业在用人时候针对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好一次到位,规定为六个月,但是可以提前转正。技巧: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如何变更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变更拉长,试用期也可相应做调整。2、? ? ? ? 公司对孕期女职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辞退是否违法?根据大原则,女职工怀孕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需延续到哺乳期满;但是虽然是在试用期内员工怀孕,如果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可以辞退的,与普通员工一样。与试用期有关的问题:1、? ? ? ? 与新入职员工,统一签订三个月的培训协议,三个月之后再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前三个月签订的是培训协议,可以不用给予双倍赔偿;司法实务中,只有在用工中,什么都未签,才会给赔偿;签订的培训协议中,如果注明岗位、内容,具备劳动合同特征,就可以视为劳动合同,不用赔偿。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未签订者,从应签之日起产生双倍工资责任。2、? ? ? ? 试用期的员工,是否有权休年假?连续工作满一年,社会工龄,中间无间断;社会工龄包含连续工作,那就可以休年假;企业实操中,如果不愿意试用期内让员工休年假,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年假审批权限处予以规定。如:上半年入职,试用期内可以规定不能休年假;下半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