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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古巴关系
中国同古巴的关系(最近更新时间:2012年6月)
一、双边关系回顾
古巴是西半球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1960年9月2日,卡斯特罗主席宣布古巴断绝与台湾的关系,表达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意愿。同年9月28日,中古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公报,确认建交。
中方主要往访有:江泽民主席(1993年11月、2001年4月)、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1995年6月)、乔石委员长(1996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胡锦涛(1997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尉建行(1999年4月)、李鹏委员长(2001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2003年7月)、胡锦涛主席(2004年11月、2008年11月)、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2005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2005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官正(2007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贺国强(2008年6月)、吴邦国委员长(2009年9月)、习近平副主席(2011年6月)。
古方主要来访有:古共中央第一书记、国务委员会主席兼部长会议主席卡斯特罗(1995年11月、2003年2月)、古共中央第二书记、国务委员会第一副主席兼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革命武装力量部部长劳尔·卡斯特罗(1997年11月、2005年4月)、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主席阿拉尔孔(1993年11月、2007年6月、2010年11月)、国务委员会副主席马查多(1999年4月、2004年9月)、国务委员会副主席拉索(1996年12月、2006年7月)、国务委员会副主席巴尔德斯(2007年12月)、部长会议副主席卡布里萨斯(2009年9月、2010年1月、2010年9月、2011年12月)、部长会议副主席穆里略(2012年2月)等。
二、双边经贸关系
近年来,中古双边贸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目前,我国是古巴第二大贸易伙伴,古巴是我国在加勒比地区第一大贸易伙伴。据我国海关统计,2011年,中古贸易额19.48亿美元,其中中方进口9.04亿美元,出口10.4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6.4%、13.2%和-2.4%。我国主要出口电冰箱、客车、皮卡、发动机等机电产品,主要进口镍、食糖、农副产品等。
三、外交、领事机构信息
中国驻古巴大使:张拓,2012年2月13日递交国书。馆址:Calle 13 No.551 entre C y D,Vedado,Ciudad de La Habana,Cuba。电话:53-7-8333005。传真:53-7-8333092。领事部电话:53-7-8360037。商务处地址:Calle 42 No.313 esq. 5ta. Av. Miramar, Ciudad de La Habana, Cuba。商务处电话:53-7-2042585。传真:53-7-2041021。
古巴驻中国大使:白诗德(Alberto Jesús Blanco Silva)。馆址:北京建国门外秀水南街1号。电话65326656。传真65325636。商务处电话经济处电话
四、重要双边协议
(一)建交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古巴共和国建交公报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古巴共和国革命政府同意建立外交关系,两国政府已经决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互换大使级的外交代表,以进一步发展两国兄弟人民间已有的友好合作关系。
一九六O年九月二十八日
(二)其他协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古巴共和国关于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互免签证协议(1988年1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古巴共和国外交部合作议定书(1989年1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古巴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设总领事馆的协议(1989年6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古巴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1989年11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古巴共和国领事条约(1990年8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古巴共和国政府贸易协定(1991年1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和古巴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合作的协议(1992年7月)
8、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古巴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1992年11月)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古巴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1993年6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古巴共和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1993年6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古巴共和国文化、教育和科技合作协议(1995年2月)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古巴共和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1995年4月)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古巴共和国政府关于古巴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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