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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小企业级电子商务
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级电子商务
支付服务会员申请表
商户编号: 商户名称: 交易类型: □现货 □电子合同转让交易 业务类型: □开通 □修改 □关闭 个人
客户
填写 账户开户行:□建行 □非建行 (行名: ) 账户账号: 账户户名: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固定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邮编: 企业
客户
填写 企业名称(全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营业执照或等效证件号码: 结算账户账号: 账户开户机构: 账户开户机构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手机: 企业地址及邮编: 客户须知:
1、填写本申请表之前请认真阅读《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客户三方服务协议》,填写本申请即表明客户接受《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客户三方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请妥善保管本申请表客户留存联,以备日后查询使用;
2、客户选择开通渠道的,可通过相应渠道办理业务,业务办理时须遵守相应渠道规定;
3、申请人为龙卡持卡人的,龙卡的使用须同时遵守建设银行龙卡使用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以上资料由申请人填写,完全属实。
个人客户签名: 日期:
企业客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企业客户公章: 法人印鉴: 银行受理章:
协议编号:
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
三方服务协议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通讯地址:潍坊市奎文区四平路33号 联系电话:0536-8286671
联系人:
乙方:山东滨海化工商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1839号
法定代表人:袁勇
联系电话:0536-5077719
传真:
丙方:
个人客户填写:
姓名: 会员指定交易账号: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话: 手机:
企业客户填写:
企业名称:
会员指定交易账号:
法定代表人:
法人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鉴于乙方与甲方签署了《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合作协议》(现货/电子合同转让交易),根据《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丙方提供参与乙方的资金交易服务,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协议三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是依托甲方结算网络和支付渠道,为丙方提供业务服务的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通过甲方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结算平台,可为丙方提供资金结算等服务。
第二条 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的一切服务及交易活动都受本协议规则的约束。
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业务需要对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服务的内容、操作流程、客户须知或收费标准等进行调整,涉及收费或其他客户权利义务变更的调整,将于正式对外公告后施行,自公告施行之日公告内容构成对建设银行与客户间协议约定的有效修改和补充。如果客户不同意接受建设银行的调整内容,客户有权向建设银行申请终止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服务。客户既不申请终止服务,又继续使用建设银行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服务的,视为客户接受建设银行对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服务的相关调整。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和丙方提供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资金结算平台。乙方为甲方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商户,丙方为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商户会员。
第二章 术语与约定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第四条 会员指定交易账户:指丙方为了参与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结算,在银行开立的个人活期账户或企业活期账户,由会员指定用于入金、出金的资金划转、及佣金扣收。
第五条 商户结算专户: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专项用于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结算的账户,不可存、取现金。
第六条 出金:资金从商户结算专户划拨至丙方会员指定交易账户的过程。
第七条 入金:资金从丙方会员指定交易账户划拨至商户结算专户的过程。
第八条 冻结:指乙方按乙方与丙方协议约定对商户结算专户丙方资金进行锁定的过程,冻结后的资金丙方无权划转或转让。
第九条 付款确认:指在现货交易中丙方确认乙方发出的付款指令。
第十条 强行付款:指在现货交易中买方会员因特殊情况违反其与乙方签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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