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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之得失谈到“红楼梦”之文学成就与贾宝玉之感情心态
从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之得失谈到《红楼梦》之文学成就及贾宝玉之感情心态
【作者】叶嘉莹
前 言
这一篇文稿,原是我对于王国维及其文学批评之研究中的一节,全部研究共分两大部份,第一部份为对王国维这一位人物的研究;第二部份为对于他的文学批评之研究。第一部份曾写为论文两篇,一篇题为《从性格与时代论王国维治学途径之转变》;另一篇题为《一个新旧文化激变中的悲剧人物——王国维死因之探讨》,此二文曾先后发表于香港《中文大学学报》第一卷第一期及第三卷第一期。至于第二部份,则其中有关《人间词话》的一章,曾发表于台湾书评书目社所出版的《文学评论》第一期,题为《人间词话中批评之理论与实践》,而其结论部份,则曾发表于香港之《抖擞》双月刊第十四期,题为《人间词话境界说与中国传统诗说之关系》。现在所发表者,则为第二部份中论王氏早期杂文一章中的一节,这一节的初稿原来与第一部份的全部,都是在一九七○年的暑期写出的,迄今已有八年之久。其所以一直未曾发表者,主要是因为自己对于此节文稿咸到不满意,一则因为当日草写此节文稿时,暑假已近结束,时间匆促,写得过于潦草;再则因为在讨论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一文中的错误时,不得不牵涉到《红楼梦》一书之意义与价值的问题,但本文既非讨论《红楼梦》之专著,而《红楼梦》所牵涉之间题又甚广,因此在行文的取舍之间,极难掌握一种繁简适当的分寸。写成后既感到不满意,遂将之搁置一边未加理会。近日因中文大学的友人有意将全部文稿汇集出版,屡次来信劝我将此节文稿重加写定,并惠寄参考数据,情意极股,因此遂又将旧稿取出,重读之下,咸到自己的看法舆八年前初写此稿时已略有不同。初稿只论《红楼梦》在文学方面之成就,现在则感到《红楼梦》中所表现之感情心态,也有值得注意之处。于是遂于讨论王国维以叔本华哲学来诠释《红楼梦》的得失之后,又以相当篇幅对《红楼梦》之文学价值及内容意义略加研讨,以为就文学价值言,《红楼梦》在对话和人物各方面叙写之成就,固早为众所共见。然而此书最大之成就,实不在此种叙写之技巧而已,更在于它在本质方面,对于旧小说传统之一种突破,使之从不具个性的说故事的性质,转变为具有极强烈的文学感发之生命的,有深度有个性的创作,至于就内容意义而言,则《红楼梦》中所写的宝玉对于仕宦经济之途的厌恶之情,以及灵石的不得补天之恨,实在也反映了旧日封建官僚的社会中,一些有思想有性情的读书人找不到理想之出路的一种威情心态。在讨论中,我曾经以《红楼梦》的文学成就,及贾宝玉的感情心态,来与词人中的李后主及诗人中的陶渊明相此较,以说明《红楼梦》这本小说,无论就文学价值言,或内容价值言,都是既有着旧传统的根源,又能突破旧传统之限制的作品。如果忽视了这种传统的关系,而只就西方之哲学思想,或今日之革命理论,来批评《红楼梦》,恐怕都极难真正掌握到这部小说的精神生命之所在。至于本文则既是旧稿的改写,而且看法又有今昔之不同,所以行文之繁简,及前后之呼应,难免有许多不尽周至之处,因于篇首特加说明,希望能得到读者的谅解。
一、《红楼梦评论》之写作时代及内容概要
王静安先生的《红楼梦评论》一文最初发表于《教育世界》杂志,那是在清光绪三十年(一九○四)的时代,比蔡元培所写的《石头记索隐》早十三年(蔡氏索隐初版于一九一七年),比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早十七年(胡氏考证初稿完成于一九二一年),比俞平伯的《红楼梦辨》早十九年(俞氏文初版于一九二三年)。蔡氏之书仍不脱旧红学的附会色彩,以猜谜的方法为牵强附会之说,识者因早以为不可采信。至于胡氏之考证作者及版本,与俞氏之考订后四十回高鹗续书之真伪得失,在考证工作方面,虽有相当之成绩,可是对于以文学批评观点来衡定《红楼梦》一书之文艺价值方面,则二者可以说都并没有什么贡献,而早在他们十几年前的静安先生之《红楼梦评论》一文,却是从哲学与美学之观点来衡量《红楼梦》之文艺价值的一本专著。从中国文学批评的历史来看,在静安先生此文之前,中国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曾使用这种理论和方法,从事过任何一部文学著作的批评。所以静安先生此文在中国文学批评的历史中,实在可以说是一部开山创始之作。因此即使此文在见解方面仍有未尽成熟完美之处,可是以其写作之时代论,则仅是这种富有开创意味的精神和眼光,便已足以使其在中国文学批评之拓新的途径上占有不朽之地位了。这正是我们为什么在正式讨论这篇论著前,先要说明其写作年代的原故。因为必须如此,纔能明白这篇文章在中国文学批评之拓新方面的意义与价值。
根据《静安文集》自序,《红楼梦评论》一文乃是写作于他正在耽读叔本华哲学的年代,所以这篇论著乃是全部以叔本华的哲学及美学观点为依据所写的一篇文学批评。为了便于以后的讨论,现在先将全文主旨做一概略之介绍[1]:
《红楼梦评论》一文共分五章,首章为《人生及美术之概观》,以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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