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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八重要考点专题解读(第4版)
(三)关于破坏市场经济犯罪的主要修正 1、★★生产销售假药罪:调整了本罪的构成条件,降低了入罪门槛,由危险犯改为行为犯; 2、▲▲虚开发票罪和▲▲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注意二者发票的范围不同。 3、★★强迫交易罪:扩大了本罪的客观要件:除了强买强卖商品及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两种情形外,还增加了三种情形: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共5种情形。(记忆) 4、★★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牟取不当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亦成立本罪。 (四)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主要修正 1、▲▲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明确未经被害人同意而摘取人体器官、尸体器官等行为的定性;(图) 杨某(供体)——李某(寻找供养供体) │ │ (中介) 谢某(受体)——刘某(寻找买主) 2、★★强迫职工劳动罪:扩充本罪的构造:行为方式不仅限于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也包括暴力、胁迫的方法;单位也成立本罪。 (五)关于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修正 1、★★盗窃罪 完善本罪的构造,盗窃罪的成立除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外,还包括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废除本罪死刑配置。 2、★★敲诈勒索罪 调整本罪的入罪门槛:由“数额较大”修改为“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增加罚金刑。 3、▲▲恶意欠薪罪(新增-图) (1)将“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作为本罪成立的前置条件。单位也成立本罪。 (2)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 (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主要修正 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完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刑结构,明确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条件,将立法解释所确立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纳入刑法典。 (2)增加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 2、★寻衅滋事罪 完善本罪的罪刑结构,将“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也作为本罪论处。 (七)关于渎职犯罪部分的修正 ▲▲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第四百零八条之一) 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2011司考深度解读 刘校逢 2011年3月 三大问题 一、刑法修正案八的概况及对2011年司法考试的影响 二、刑法修正案八总则重要修正及重要考点 三、刑法修正案八分则重要完善及重要考点 1 一、刑法修正案八概况及对2011年司法考试的影响 (一)概况 1、几个细节 【例题】( )年( )月( )日,第(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并与( )年( )月( )日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八》是97年刑法实施以来,第( )次修订? A.2011年2月25日,11届,19次,2011年2月25日,8 B.2011年2月25日,19届,11次,2011年5月 1日,9 C.2011年2月25日,11届,19次,2011年5月 1日,8 D.2011年2月25日,11届,19次,2011年5月 1日,9 2、97年刑法典实施以来,规模最大: 形式上:共50条,总则19条,分则30条, 附则1条。 内容上:首次修改刑法总则,犯罪论、刑 罚论(主要)。分则涵盖七章内 容。 (二)对2011年司法考试的影响 1、考不考? 2、考多少? 3、考什么? 4、如何考? 二、刑法总则的重要修正及重要考点 ◆纵向分析:6个方面 (一)关于死刑(考察频率:03、04、05、06、07、08、10) 1、增加老年人原则上不适用死刑的情形: (1)时间:审判时(广义) (2)对象:已满75周岁的人 (3)含义: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适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4)例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另外两种情形无此例外规定) 【命题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及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均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请问该命题是否正确? 【命题2】甲18周岁生日当天,因与情敌发生争吵,将情敌用砍刀砍死并碎尸后逃跑,公安机关在全国发布通缉令,假设58年后,将甲抓获,请问:如果按照修正案八修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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