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医药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关于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医药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1. 1、本文档共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关于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医药研发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项分析的批 栖环表复[2016]007号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栖霞区发展和改革 《关于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医药研发项目备 案的通知书》(宁栖发改字[2014]205号)收悉,你单位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医药研发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及污染防治措施专项分析》收悉,经研究,提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F6 栋619、621、622、623、625、626、627、628、630 室,总建筑面积1432m,2 主要从事围手术类、精神类、心脑血管类药物研究,近期研发药物为利伐沙 班,年研发量为2kg,研发仅限小试规模,产品全部自用,不得外卖或从事 生产。项目研发所使用的原辅材料、仪器设备、研发工艺条件、研发药物品 种、研发量等以环评文件中所列为准,不得超范围、超规模或改变工艺等进 行研发,如有变化或增加应及时另行申报。项目不设高洁净度实验室。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本项目仅为生物医药研发,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 园区规划及产业功能定位。在按报告表、专项分析的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 治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具有一定可 行性。 二、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应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 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要求如下: 1.项目排水系统应按照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雨水经 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南侧河道。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实 验清洗废水经园区已建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 水管井,送仙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总量在园区及污水处理厂内平衡。 2.项目不上锅炉,不设食堂。项目所有可能产生废气排放的实验均须在 通风橱内完成,少量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大楼楼顶配套 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楼顶配套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项目废气处理装 置中的活性炭定期及时更换,确保处理效果。项目以实验室为中心设置100m 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存在环境敏感目标。 3.项目通风橱、各实验设备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 、规范安装,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有效的隔音减震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执行 《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项目固体废物都应合理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办公和生活垃圾分 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实验残液、实验室废弃物、废弃容器、 废活性炭、实验室污水预处理污泥等危险固废应按危废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 收集贮存,由园区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协议应报我局备案, 危废转移处理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5.因项目研发过程使用多种化学品和气体(钢瓶),存在一定环境风险。 项目应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池;实验 室设计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各类实验用 品等按规定分类并少量贮存;实验用各化学试剂、用品等按“量用为入”的 原则,不得大量购置贮存;加强设备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制定环境风险应 急预案;规范实验操作、增强员工的环境安全意识,避免事故发生。 6.项目应按照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规范化设置 各类排污口并设置采样口,便于日常环境监测及管理。 7.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 “三同时”制度,按照环 评报告及本批复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污染防治措施,保证 “三废”治理设施正 常运转。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应及时完成监测、验收工作,经我局验收合格 后,方可正式运行。若项目性质、地点、研发内容、研发量、工艺、拟采取 的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应当重 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本批复仅从环保角度进行分析,项目需经发改、消防、安监、市场 监管等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文档评论(0)

tangtianxu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