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营销商聚首 携手开启酒类流通新篇章.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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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营销商聚首 携手开启酒类流通新篇章.doc

全国优秀营销商聚首 携手开启酒类流通新篇章   2010年12月28日,500余名全国顶级酒类营销商齐聚上海,共襄酒类行业盛举――2010全国酒类优秀营销商代表大会(简称“大会”)。大会共评选出“全国酒类优秀营销商”338名,并从中选拔出“最有影响力酒类营销企业”十名、“特别贡献酒类营销企业”十名、“热心公益事业酒类营销企业”十名、“酒类营销带头人”九名。经全体与会代表一致通过,大会同时成立了由全国优秀酒类批发零售企业及相关的酒类企业和单位自愿共同组成全国性、非营利性组织:“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全国酒类优秀营销商联盟”。大会提出的针对中国酒类流通行业的发展口号:“规范经营,科学管理,创新发展”,“和谐共生,和谐共荣,和谐共赢”,得到了广大酒类营销企业的一致认可与赞同。      各省市协会联动 引发高层关注   本次大会是经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发起,由全国各省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组织的行业盛事。为真正囊括酒类流通领域的骨干力量,大会组委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了由各省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初评并推荐,经大会组委会层层筛选,最终确定评奖方式,以保证获奖企业和个人均为行业公认的佼佼者和领头羊。据统计,共有22个省、市、自治区参与了本次评奖活动,其规模、广泛性在酒类流通行业的历史上绝无仅有。   此次大会是中国酒类流通行业首次以优秀营销商为主体的全国性会议,其目的是通过表彰与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酒类优秀营销企业和个人的先进模范事迹,促进营销商之间的学习与交流,不断提升营销商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国酒类流通市场的规范、健康、持续性发展。鉴于其重要意义,大会引起了商务部、中国商业联合会、全国总工会、轻工业联合会的重视,并给予了大力支持。中国商业联合会名誉会长何济海对大会给予高度评价,“这是一场全国范围酒类流通界的群英会!我国酒类流通市场连续多年的蓬勃繁荣有酒类营销商群体的一份贡献!酒类营销商群体是不容忽视的我国酒类流通市场的中坚力量!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筹备召开此次会议,对优秀营销商进行表彰奖励,弘扬他们的优秀事迹,抓到了点子上。”      联合优秀力量 推进放心酒工程   会议召开前夕,有媒体爆出了“昌黎假酒事件”,此事对中国葡萄酒产业造成了恶劣影响。对此,何济海会长认为,恶性假酒事件大概每隔三四年发生一次,这说明我国的酒类市场还不规范。所以,国家要求多部委、协会密切协作抓好“放心酒工程”,做好这项工作离不开广大酒类营销商的积极参与,希望优秀营销商代表能够以身作则,共同筑起一道防线,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保障消费者健康!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钱滨博士表示:“中国酒类行业在不断高速发展,同时制假贩假也呈现出了网络化、系列化、集团化和跨国化等特点,这应该引起广大营销商的注意。目前,商务部正在积极推进酒类基本法律的制订和出台,此次作为打击假冒伪劣的‘武器’。此外,追溯领域新技术的应用将为打击‘假酒’提供新的手段,酒类营销商已经广泛参与其中,这也说明处于市场第一线的营销商在推进‘放心酒工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省市协会领导及营销商代表纷纷表示,让消费者喝上健康酒、放心酒,酒类营销商责无旁贷,他们希望以此次大会为契机,开辟酒类行业的“绿色”新纪元。      首提“营销商”概念 改变“卖酒者”印象   大会首次正式提出了“营销商”的概念,可以说是对业内广泛使用的“经销商”概念重新解读和扩展,这符合行业发展实际和骨干营销商群体的要求。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会长王新国认为:“‘经销商’这个提法已经用了二十多年,其实质是代理销售的概念,但是目前无论从外延,还是内涵讲,都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过多年演变,不少‘经销商’已经完成了资本的初期积累,具备了相当强的资本实力,经营规模甚至超过了酒类生产企业,且经营范围已不单单是销售其他品牌的酒,而是直接或间接地拥有了自己的产品或品牌;更有一些酒类营销商凭借自身的实力,以收购、参股等多种形式成功地向上下游延伸,广泛涉足金融、地产、商业、教育等多种行业,又反哺于酒类经营,掌控了各级市场的渠道、终端与人脉资源,经营业绩过亿甚至几十亿元的大型、超大型营销商比比皆是。从这些方面分析,传统意义上的‘经销商’概念已经不适合了,准确地讲,相当部分酒类营销企业已经打造成为诸多厂家、品牌借道而行的经营销售平台,经销商群体已经成为酒类产业链上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据此,在大会组织和评选过程中,经各省市酒类流通(行业)反复论证,大会最终采用了“营销商”的概念。这不仅是一个会议名称的简单改变,而是对我国广大酒类经营者行业地位、社会地位的一个全新认知、全新定位。   大会针对酒类流通行业的无序竞争,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营销商整体素质偏低等现状,提出优秀酒类营销商应该强化学习意识,强化创新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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