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建设工程差别化监管浅谈.doc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建设工程差别化监管浅谈

建设工程“差别化”监管浅谈 司拴牢 (摘要)根据国家建筑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对政府监管的一些政策方向和概念进行了简要的说明,以国家建设工程的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框架,就今后实行“差别化”监管模式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和地位进行了扼要的阐述。并对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根据企业(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资质、信誉、质保体系、项目经理等的不同如何实行“差别化”监管进行了重点的论述。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投资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的市场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建筑承包企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资质、市场信誉和质量管理体系参差不齐,对此,建设部在《中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2005)中,提出在未来一段时间,建设领域将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发展资本和其它要素市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彻底转变政府职能,从政府的监管内容和方式来看,将从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从不分项目投资性质一统化管理转向政府投资工程和非政府投资工程分开管理,从全面监管转向重点监管,实行差别化管理。 建设工程“差别化”管理提出的政策背景 (一)建设工程管理宏观政策要求 2004.7,《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对建筑业未来发展形成了重要的指导思想:((引自《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一)项目法人责任制 即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工程招标投标制 建设工程监理制 合同管理制 为了使勘察、 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和工程监理企业依法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在工程建设中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 三、工程质量的主要管理制度(引自《建设工程质量控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四、根据投资主体不同对建设工程进行“差别化”管理的主要模式 完善招标投标制 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招投标范围太宽,不区别政府工程和非政府工程,经营性工程和非经营性工程。二是业主行为不规范。解决的办法一是区别国有投资和非国有投资不同管理方式,重点强化对国有投资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二是要加快政府投资工程实施方式的改革,积极推行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积极推行“代建制”。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通过招标选择具有项目管理能力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要进一步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积极采取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等方式组织项目建设。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和各类建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承担相应的责任。 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监理是业主项目管理的代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化分工的一种形式,其动因是业主对于建设工程质量、工期、成本等投资效果的追求。首先,工程监理单位是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其次,监理的独立性也不应忽视,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时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当前,工程监理主要是进行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类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少数有条件的大型监理企业要尽快发展成为能够与国际咨询公司相抗衡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建立起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工程—首先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机构,发展政府投资工程所需要的项目管理、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承包、工程维护维修等社会中介、承包企业群体。 严格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要有适合政府投资项目的专门合同条件,赋予政府业主特殊权利。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工程采购是一种政府的购买行为,必然通过合同这一唯一交易媒介进行。并受一系列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约束,并且有专门的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文本,专门赋予政府为主特殊权力。(引自〈中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美国的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条件中的特殊条款的主要内容就包括:第一,承包商在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合同过程中,如果政府确认承包商违约、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延期严重、或者是违反了合同时,政府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第二,政府还有权力可以在任何政府认为“符合政府利益”时终止合同。这种终止情况被称为“为政府利益而终止合同”。政府只需要在做出这个决定时是善意的就可以了。这条还有很广泛的适用性,甚至政府可以从别处以更低的价格采购到此商品或服务时也终止合同的程度。合同中的各方,除了政府之外,都没有这种独

文档评论(0)

zhuliyan131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