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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纤维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1、生产能力以及能耗比异常,存在销售挂帐隐瞒收入的嫌疑; 2、资金投入与生产不配比、期末存货与期末留抵不配比,存在存货不实或隐瞒销售的可能; 3、销售萎缩,盈利能力下降、银行贷款却不断上升,存在隐瞒销售或虚列成本费用的可能。 五、纳税人说明,并最终形成评估结论 针对评估疑点,企业解释: 1、生产能力差 :2012年10 月底以前,由于聚合车间未全部建成,与抽丝车间不能配套生产,因此经常产产停停,7、8月份每个月只有十多吨的产量,所以生产能力并未达到设计规模1200吨/年,目前生产能力只有约500吨/年,扣除停产影响,2012年到10月底,产量只有约360吨; 2、资金量大:银行要求企业保持一定幅度的存贷比,银行贷款→部分留做定期存单(有价证券); 以存单为质押→获得更多贷款 看起来银行贷款余额与货币资金余额比较大并且还在不断增加,实际上质押的存单还在银行,企业真正可用的资金只有三分之二;这也是财务费用不断上升的原因。 3、进项税和成本费用大:公司自成立以来,生产设备投资接近2000万元,抵扣税款306.11万元;这是导致进项留抵大的最主要原因; 新设备需要不断调试,聘请的5位高级技工薪酬和安置费就达150万;白天电费高,两年耗电量差不多,但2012年电费比上年多70万。还有调试期间材料消耗和制造费用约200万。这是成本费用上升的最主要原因。 4、成本高:公司生产主要以PTD为原料,每吨价格3万元左右,产品70D氨纶丝市场销售价格也在3万元左右,按材料0.8:1的投入产出比计算,利润空间很小;2012年生产的360吨产品,材料成本就达1350万,人工和制造费用430万。 为降低成本,2012年底企业进行技术革新,用氨纶丝的下脚料废丝取代PTD,废丝平均每吨5500元,材料投入产出比1.2:1,成本可望大幅度下降,但以废丝为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主要是140D、840D,销售价格也会下降;不过公司正在扩大聚合车间生产规模,与抽丝车间形成配套,尽量降低成本。 通过约谈和企业提供的书面证明,我们认为: 1、2012年只生产360吨,没达到1200吨的生产能力是可信的; 2、以存单为质押贷款,导致可用的资金少,扣除固定资产占用资金,流动资产上占用的资金不到1000万,占注册资金的一半不到,也基本属实 ; 3、支付给5位高级技工薪酬和安置费达150万、电费比上年多70万、设备安装调试耗材及人工200万,导致成本倒挂,基本可以采信。 但剥除影响因素,还疑问: (1)根据2011年产量约535万吨、耗电量为525万度计算,产量:耗电量≌1:1,那么2012年至10月产量约360万吨时,耗电量也只有360万度。但实际耗电却有545万度,多出的185万度电全部用于设备调试,可信度不高。 (2)安置费属于职工福利支出,税务处理不明确; 固定资产投资占用的资金利息费用和生产周转占用的资金利息费用是否分开不明确。 (3)期末存货与期末留抵不配比没有解释清楚:假如企业将所有存货全部销售,只能产生153万元的销项税,比341万元的进项税还少106万元。 纳税人通过进一步自查,最终确认存在的涉税问题: (1)2011年土建用电线电缆6.6万元、2012年土建用电线电缆7.12万元均未与机器设备用电线电缆分开,合计13.72万应从成本费用中转入在建工程,对应进项税金合计2.33万元也应转入在建工程; (2)与承建单位约定:工程用电可以冲减工程款,约32万元; 2012年至9月份,销售产品给多个单位合计541万元,因购货方认为氨纶丝进入生产后才能验证质量好坏,货款等到验证质量后才支付,所以本公司未做销售。 两项共涉及销项税金97.41万元; (3)期间费用中安置费应做纳税调增41万,在建工程中列支贷款利息两年近130万元,综合考虑进项转出和未做销售部分的利润,调减2011年亏损102.15万元,调减2012年度亏损156.58万元。合计调减亏损258.73万元,补缴增值税99.74万元、加收滞纳金1.95万元。 通过自我修正,增值税税负达到3.15%,超过全省平均税负1.52%; 产品已发出541万元元未记销售,少计销项税91.97万元,结合固定资产累计抵扣306万的因素,留抵过大的风险已经降低。 所得税方面:调增收入573万、调增成本合计457.42万,调整后帐面亏损-649.78万,安置费纳税调增41万, 合计纳税调增156.58万元;考虑到试车电费影响70万,聘请高级技工约150万等特殊因素,所得税相关风险已经降低,但利润率与全省平均水平还存在差距; 六、启示和总结 本案给我们的最主要启示是: 1、拓宽情报采集领域、创新情报搜集手段,是对纳税人实行全方位监控的关键之一;涉税信息既包括税务机关内部,也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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