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专业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 艺教指委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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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专业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艺教指委[2006]3号 MFA各试点培养院校: 国务院学位办[2006]6号文件向MFA各培养院校转发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文件要求各院校尽快制定出本单位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为了更好地落实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艺术硕士培养的具体要求,以及对日后教学评估提供相应的依据,MFA教指委组织各学科组制定了各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点院校可参照此件制定出突出本院校教学专长和培养特色的实施细则。 请各院校尽快起草此实施细则,并带到4月底于上海举行的院校会议上讨论、交流,然后制定最终的定稿。 附件: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专业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 ? 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日 附件一: 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和音乐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表演和音乐创作的专门人才。 (二)?? 培养要求 1、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音乐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音乐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音乐创作与表演技能,较强的音乐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艺术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3、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对外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声乐表演、乐器演奏、指挥和作曲。 三、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有艺术创作实践经历;高等学校大学专科毕业三年以上、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创作或表演奖励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二)入学考试:入学考试采用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办法。初试实行全国联考;复试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入学考试着重考核学生的整体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 四、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学程一般在三年以内,可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两年,脱产修读学位课程同时准备学位音乐会,完成全部课程修满学分者,进入第二阶段学习。第二阶段学习时间为一年,学员可回原单位在职撰写学位论文及准备学位音乐会。 五、课程设置 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总学分不低于38分。 必修课:不低于30学分 (一)公共课:(不低于10学分)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2学分 外国语 2学分 艺术原理? 2学分 音乐创作理论与表演理论类 4学分 (二)专业基础课(不低于4学分) 音乐专业基础类? 4学分 (三)专业课(不低于16学分) 主课?? 16学分 选修课:8学分 音乐类 4学分 人文类 4学分 备注:补修课程须在第一阶段内完成,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毕业。 六、培养方式 (一)采取导师负责制及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二)与艺术实践紧密结合,适当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实践类课程,加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 七、专业考核与学位论文 (一)表演方向应在规定时间内举行两场不同曲目的音乐会,每场音乐会表演时间为60分钟左右,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作曲方向要求提交两部以上作品,包括一部室内乐(约10分钟),一部管弦乐(约15-20分钟)。 (二)学位论文要与表演和创作实践紧密结合,应对自己作品的创作思考和理论阐释。 八、学位授予 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专业考核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可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 ?附件二: 艺术硕士(戏剧)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为保证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0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戏剧学科领域的专业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具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二、学科领域?? 戏剧 三、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有艺术创作实践经历;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 (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采取全国联考和由我院自行组织考试相结合的办法,着重考核学生的整体素质以及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 四、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 (一)学习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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