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业权评估机构-吉林市国土资源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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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宝仁粘土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吉林国地矿业权评报字[201]S016号 吉林国地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年月日 吉 林 国 地 矿 业 权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JILIN GUODI MINERAL RESOURCES TITLE APPRAISING CO-LTD摘 要 吉林国地矿业权评报字[201]S016号 吉林国地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受吉林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矿业权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和可行的评估原则,按照公认的矿业权评估方法,采用收入权益法对“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宝仁粘土矿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评定和估算,得出了评估基准日为201年月日的公允价值,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年月日,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宝仁粘土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生产规模为万/年122b)15.01万立方米。 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自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2月30日止,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是基于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假设和特别说明而形成的,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除此之外,使用本评估结果无效。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法律规定和相关当事方约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的同意,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以上内容摘自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本评估报告书全文。 吉林国地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贵明 项目负责人: 谢贵明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谢贵明 杜绍玲 二一年月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3286号科宇物业319室 电话:(0431编:130021 总目录 ●摘要 ●总目录 ●正文 一、矿业权评估机构 1 二、评估委托方 1 三、评估目的 1 四、评估对象和范围 2 五、评估基准日 2 六、评估依据 3 七、评估实施过程和原则 5 八、矿区资源概况 8 九、评估方法 8 十、主要技术经济参数指标选取原则 13 十一、主要技术指标 14 十二、主要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5 十三、采矿权评估值和评估结论 16 十四、本项目评估的假设条件 16 十五、特别事项说明 17 十六、本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19 十七、评估责任人员 20 十八、评估报告日 20 ●附表 附表1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宝仁粘土矿采矿权评估结果汇总表; 附表2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宝仁粘土矿采矿权评估价值计算表。 ●附件 1、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 4、矿业权评估委托书; 5、,年月,《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宝仁粘土矿矿产资源》;年月,《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宝仁粘土矿矿产资源》[2014]47号);年月,《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宝仁粘土矿矿产资源》[2014]37号);、,年月,《吉林市宝仁粘土矿矿产资源》;年月,《吉林市宝仁粘土矿矿产资源》[2014]48号) ●附图 1、交通位置图。 吉林国地矿业权评报字[201]S016号 吉林国地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受吉林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矿业权评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技术标准,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和可行的评估工作原则,对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宝仁粘土矿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了分析研究、收集资料,询证和评定估算,最后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在201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矿业权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名称:吉林国地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同志街89-3号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10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220000000093665 二、评估委托方 本项目评估委托方为吉林市国土资源局。 三、评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1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2号)、《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号),吉林市国土资源局拟将“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宝仁粘土矿采矿权”有偿出让。本项目评估的特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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