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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发布
根据《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改革后,深圳市公立医院将彻底打破医生的“铁饭碗”,不再实行编制管理,取消行政级别,实行全员合同制管理。在未来3年内,深圳将有近3万医生与编制脱钩。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函〔2015〕8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8日 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绩效,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质量和效率,满足市民更高质量、更多层次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以及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路径。按照改革联动、分类指导和探索创新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基本原则,结合深圳实际,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深入推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
1.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强化公立医院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推动医保支付、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财政补助机制,遏制公立医院逐利行为。
2.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合理界定政府、社会、患者的责权利关系。推动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岗位聘用、薪酬分配、绩效考核和人才评价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3.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以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分工协作机制为支撑,综合运用法律、医保和行政手段,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构建区域医疗中心与基层医疗机构功能错位配置、业务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引导市民合理就医。
4.推动医疗行业开放发展。推进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院协调发展,健全多元化的基本医疗服务供给机制,优化供给结构,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完善医疗人才培养和职业认证制度、医疗机构评审评鉴制度,推动医师执业注册和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医疗行业诚信服务体系。
(二)主要目标。通过综合配套改革,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1.初步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就诊比例明显提高,二、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例明显降低。
2.全面巩固公益性。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基本破除,药品、医用耗材使用和检验检查行为科学规范,卫生总费用与本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相协调,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年度增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3.显著提升医院运营绩效。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得到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医疗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病床使用率、出院者平均住院日等指标得到合理控制。
4.医疗行业发展环境优化。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社会办医疗机构为重要补充的基本医疗服务供给新格局。市民和医务人员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主要改革任务
(一)完善分级医疗服务体系。
1.优化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6年前,编制《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明确各层级、各类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完善以区域医疗中心和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为主体架构的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制定《深圳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6—2020年)》,促进人才队伍与服务体系协调发展。从严控制公立医院的总量、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加快推进特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体化发展,合理新增原特区外公立医院资源;推动原特区外公立医院的改扩建工程,实现对资源配置薄弱区域的“填平补齐”。推动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发展,完善康复、肿瘤、神经、口腔、儿科等专科医疗体系。
明确市、区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学科发展重点,形成“区有特色、院有重点”的新格局。合理布局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其创建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与医学院校、生物医药企业开展医疗人才培养和生命健康领域重大科研协作。〔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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