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田镇职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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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田镇职权目录

职 权 目 录 单位: 中共乐昌市廊田镇委员会 序号 职 权 名 称 内 容 办理主体 实施依据 1 执行路线、方针、政策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对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 镇党委牵头 各部门配合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第三条 2 重要事项审议 召集党委会,对应由党委决策的事项进行审议 镇党委牵头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3 批复 决定 对同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等请示的问题做出批复和决定 党政办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4 重要经济问题决策 对全镇经济发展和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对经济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方案、重大收支计划调整方案、大额资金使用方案、招商引资政策、优化经济环境政策等重要问题进行审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镇党委牵头 相关部门配合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5 重要社会问题决策 研究决定全镇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和政策性的重大问题,向镇党委会提出社会发展年度目标建议方案,对民生工程和城乡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镇党委牵头 各部门配合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6 党的建设 领导全镇党的建设,提出党的建设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对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中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镇党委牵头 组织委员落实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职 权 目 录 单位: 中共乐昌市廊田镇委员会 序号 职 权 名 称 内 容 办理主体 实施依据 7 党风廉政建设 研究决定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惩防体系建设、重大重要案件查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软环境建设、效能监察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镇党委牵头 镇纪委落实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8 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研究部署全镇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对思想政治、宣传舆论、文化事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镇党委牵头 宣传委员落实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9 统战工作 研究部署全镇统一战线工作,对民族、宗教和对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镇党委牵头 统战委员落实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10 社会稳定工作 研究部署全镇社会稳定工作,对法制建设、政法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积极处理好重大信访案件和公共突发事件 镇党委牵头,综治委落实,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各成员单位配合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11 群团工作 研究部署全区群团工作,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镇党委牵头 相关部门配合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12 人民武装工作 研究部署全镇人民武装工作,对征兵、民兵和预备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镇党委牵头 人武部配合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职 权 目 录 单位:乐昌市廊田镇人民政府 序号 职 权 名 称 内 容 办理主体 实施依据 1 行政许可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的采伐许可证审核 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款 2 非许可行政审批 农村村民宅基用地审核 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 3 非许可行政审批 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 4 非许可行政审批 承包期间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调整的批准 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5 非许可行政审批 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的批准 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6 非许可行政审批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一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六条 7 非许可行政审批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核 镇人民政府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第七条 8 非许可行政审批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 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职 权 目 录 单位:乐昌市廊田镇人民政府 序号 职 权 名 称 内 容 办理主体 实施依据 9 行政征收 社会抚养费征收(受委托) 镇人民政府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第四条 10 行政强制 对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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